原標題:杭州外賣商家不用外賣封籤最高罰500元

中新經緯1月11日電 據“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微信號11日消息,2022年3月1日起,如外賣商家仍未建成“陽光廚房”或未使用“外賣封籤”將會受到相應處罰。根據《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未實時公開食品加工製作現場或者未使用封籤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1月11日,杭州市場監管局聯合上城區市場監管局、美團舉辦“陽光美食、暖心暖胃——守護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工作會,現場宣貫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和外賣封籤規定,協同外賣餐飲單位、外賣平臺、陽光廚房承建方共同落實,提升網絡餐飲食品安全水平。

“外賣封籤”是指爲保障外賣配送環節的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裝在運送過程中被破壞而採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裝件。“外賣封籤”避免食品配送中被污染,保護了送餐過程的安全,還能作爲認定各方責任的重要證據,既是對消費者負責,也是對餐飲商戶的保護。

來源:“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微信號

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發佈的《浙江省餐飲外賣封籤規範使用指引》,對外賣封籤的定義、功能、材質、標識均提出明確要求,並對外賣封籤的具體位置示例說明。《指引》指出,餐飲服務提供者將餐飲外賣食品交給配送人員時,應確保外賣封籤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餐飲外賣配送人員對未使用外賣封籤、外賣封籤不完整或者外賣封籤已被破壞的餐飲外賣食品,有權拒絕配送;消費者在接收餐飲外賣食品時,如發現外賣封籤不完整或者外賣封籤已破損的,有權拒絕簽收,並可以通過照片、視頻等方式留證。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9萬家外賣商家建成網絡餐飲“陽光廚房”並使用“外賣封籤”,還有近1萬家外賣商家未安裝“陽光廚房”。杭州市市場監管局鄭重提醒在杭外賣餐飲商家:今年二月底前要完成“陽光廚房”安裝,且每份外賣都要使用食安封籤。

2022年3月1日起,如外賣商家仍未建成“陽光廚房”或未使用“外賣封籤”將會受到相應處罰。根據《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未實時公開食品加工製作現場或者未使用封籤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中新經緯APP)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