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教育廳官方微信公衆號“青海教育”發佈通知稱,爲推動“雙減”工作落實落地,提升課後服務水平,近日,青海省財政廳、青海省教育廳聯合出臺《青海省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經費保障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建立了中小學校課後服務經費保障機制,覆蓋全省義務教育學校。

《辦法》明確,全省義務教育學校開展課後服務時間爲每週5天(週一至週五)下午課後2小時作爲課後服務時間(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早於18:30),經費保障方式主要以服務性收費、財政補貼爲主,建立成本分擔機制,形成政府、社會和家庭三方合力共同推進。

《辦法》提出,課後服務前1小時,對參與課後服務教師和相關工作人員,由各學校結合教師課後服務工作量等因素,通過統籌現有績效工資予以保障。探索實行承擔校內課後服務教師“彈性上下班制”,給予教師更多關心保障和支持。課後服務後1小時,對非寄宿學生開展課後服務工作的教師和其他相關工作人員適當發放課後服務工作補助,補助經費通過收取服務性收費予以解決。

《辦法》規定,學校開展課後服務產生的水、電、暖等消耗性支出通過公用經費予以保障,省級、西寧和海東按年生均增加50元的標準,提高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水平,達到小學850元,初中1050元(比國家規定的現有最低標準高出200元)。六州地區所需公用經費在相關資助政策中予以體現。

此外,《辦法》在加強資金管理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學校課後服務收費按學期收取,在學期末按日結算,多退少補。課後服務收入作爲服務性收費收入,由學校按規定列支,並納入單位預算管理,不上繳財政。《辦法》明確,“各地不得將學校課後服務收入用於平衡預算,不得以任何形式擠佔、截留、平調、挪用學校課後服務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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