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華早報》1月15日文章,原題:中國離婚冷靜期規定:引發爭議的法律實施一年後,有關部門宣佈離婚率下降 在中國隨着離婚率上升而採取爲期30天的離婚冷靜期一年後,婚姻登記部門發現婚姻解體現象減少,許多地方政府表示這與相關法規有關。

本月早些時候,重慶市民政局表示,去年該市5萬餘對失和夫妻在冷靜期內做出不離婚的決定,離婚數量同比下降44%。青島市表示,去年該市離婚數字降至十年來最低,僅有1.6萬對夫妻辦理離婚,同比下降33%。在貴陽,當地有關部門發現在尋求離婚的夫妻中,約1/4能在“離婚冷靜期”期間真正冷靜下來。

2021年1月,中國開始實施要求尋求離婚的夫妻要在最終離婚前等待30天的法規,旨在增進社會穩定。民政部數據顯示,去年前三季度全國離婚登記數超過150萬對,同比下降100多萬對。(作者左茂紅,丁玎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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