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直播产业的爆发式增长,社会各界对于这一行业的发展规范愈加关注。

“直播产业作为新产业、新业态,同时具有商业属性、媒体属性和社交属性。当前网络直播方兴未艾,直播体量成倍增长,行业整体野蛮式生长带来的问题不容忽视。”澎湃新闻日前从浙江省政协委员、浙江传媒学院副校长李文冰处获悉,今年浙江省“两会”期间,她提交了《促进浙江省互联网直播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

浙江是数字经济大省,近年来蓬勃发展的直播产业已成为数字经济新引擎。李文冰介绍,网络直播产业可以分为电商直播、游戏直播、泛娱乐直播三大类。据有关方面统计,浙江直播相关企业超6000家,居全国之首。仅在电商直播方面,2021年1—10月浙江全省直播电商交易额6092.1亿元,占全国总额的28.4%,位居全国第一。

作为来自传媒类高校的省政协委员,直播产业繁荣发展的背后所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也引起了李文冰的关注。

“首先是在内容生产上,直播内容导向和价值取向偏差时有发生。”李文冰告诉澎湃新闻,直播间低俗媚俗、斗富炫富、涉黄涉暴、消费至上、调侃恶搞等价值导向偏差现象屡禁不止,网络直播节目鱼龙混杂对青少年的不利影响不容小觑。

此外,在市场经营上,平台账号虚假营销、产品质量不合格和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乱象频出。网络主播雪梨、林珊珊、薇娅先后被查偷逃巨额税款,其违法失德行为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双十一”期间,浙江省消保委也发现了淘宝、抖音等多家平台及相关主播存在违规问题。

网络主播的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也引发了李文冰的担忧。“网络主播素质良莠不齐导致直播平台生态环境庞杂无序。众多中小平台网络主播文化趣味低,体现出专业素质普遍不高的行业现状。”

在李文冰看来,以上问题的存在,主要归因于网络直播产业利益相关方主体责任不明晰、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优秀网络直播供给不足、直播准入门槛低。

据此,她建议从多方面促进浙江省互联网直播产业健康发展。首先应当完善管理制度,压实产业公司、直播平台、经纪公司、主播四方责任。特别是落实网络直播平台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总编辑负责、内容审核、用户注册、跟帖评论、应急响应、技术安全、主播管理、培训考核、举报受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其次要加强网络直播产业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构建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跨部门多领域常态化监管机制。网络直播产业需要市场监管局、网信办、广电局、公安、文化综合执法等多部门协同治理,建议建立多部门联动协调处理机制,改变当前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为主的事后监管模式,提升事前和事中监管水平,避免突击式、运动式的政策实施和行政执法。

“为扶持新兴产业发展和简政放权,可按照‘先注册后持证’原则,出台主播行为条例和持证上岗制度。”李文冰呼吁,通过推进网络主播持证上岗提升直播准入门槛,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在她看来,网络直播行业还要格外重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通过分级分类向未成年用户提供“青少年模式”,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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