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崇左1月21日電 (韋連任)1月21日,廣西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封寧受賄一案。

該案由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三級高級法官鄧智勇擔任審判長,崇左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賈文宇出庭支持公訴,根據有關部門關於疫情防控的要求,被告人封寧在羈押場所通過遠程視頻的方式參加庭審,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崇左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7年至2021年,被告人封寧利用擔任南寧市規劃管理局局長,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黃某濤、餘某華等31人在相關公司的房地產項目規劃和容積率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人員所送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746.076731萬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爲確定相關程序性事項,明確庭審重點,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召開了庭前會議。庭審中,法庭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公訴機關當庭出示了書證、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等相關證據,被告人封寧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封寧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認罰、真誠悔罪。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完)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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