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興禾股份成註冊制下首例因“不可抗力”被取消審覈的創業板IPO企業:暗涉金杜律所被查 50餘家擬上市企業遭波及

導讀:興禾股份應是《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管理辦法》自2021年修訂之後首例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形’而被叫停審覈的IPO企業,而所謂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與擔任興禾股份此次IPO的中介律師事務所——金杜所被監管層在日前立案調查有關。

2022年1月21日,深圳市興禾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興禾股份”)終究還是未能出現在於當日召開的深交所創業板2022年第3次上市委會議的現場。

按照2022年1月14日時深交所發佈的審議會議公告,興禾股份的IPO申請曾獲准於該次創業板上市委會議上第三家受審。

作爲一家主營工業自動化設備及配套配件治具研發設計和製造銷售的企業,此前,興禾股份此番IPO便因其身爲蘋果鏈供應商並對該身份深度依賴而備受市場關注。

在自2021年5月,興禾股份向深交所正式遞交了其IPO申請之後,半年多時間裏,其也經歷了深交所的三輪問詢與一輪落實審覈中心意見後,方纔獲得該次獲准上會受審的機會。

除了對蘋果產業鏈的高度依賴,在此次IPO報告期內業績不斷大幅下滑,也是監管層和市場對興禾股份此次IPO最大的質疑。

雖然在2018年至2020年的IPO報告期內,興禾股份皆錄得過億的扣非淨利潤,但在2019年之後其業績突然急轉直下甚至出現了“變臉”趨勢——在2019年,興禾股份盈利能力突破近年巔峯,扣非淨利潤超過2億達到了2.26億,但2020年其卻慘淡地僅收穫了1億出頭的扣非淨利潤,同比下滑超過50%。而2021年,業績下滑的趨勢依舊未能得到扭轉,興禾股份也承認,經初步測算,2021年扣非淨利潤還將在2020年大幅下滑的趨勢下下跌21%-12.44%,扣非淨利潤將跌破1億,最低或約8269.84億。

也正是其在報告期內的這一系列財務表現,被深交所也一度質疑其企業的成長性和業績的持續性問題。

但或許令興禾股份沒有想到的是,在監管層對於其基本面是否滿足IPO條件作出“判決”審覈之前,另一“不可抗力”因素的突發,讓興禾股份IPO波折再生。

1月20日晚,就在興禾股份IPO即將上會受審的前夜,深交所發佈突發補充公告稱,取消在次日即將召開的創業板上市委會議上對興禾股份IPO的審覈。

“在本次上市委會議公告發布後,深圳市興禾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上市申請出現涉及本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的情形,按照相關程序,本次上市委會議取消審議深圳市興禾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上市申請。”在上述深交所發佈的補充公告中,如此解釋興禾股份IPO臨門被取消審覈的原由。

《創業板上市委員會管理辦法》第二十條顯示,“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導致審議會議無法按照原定安排召開的,本所可以另行安排或者取消會議,並在本所網站公佈”。

擬IPO項目在上會前夜突然被宣佈取消的情況,在過往的審覈中並不少見,甚至還有多起IPO企業在此時突然撤回申請宣佈終止的,這些企業大部分都是因爲在上會前出現諸如舉報、基本面出現變化等影響審覈的“重大事項”,但真正被監管層界定爲“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導致審議會議無法按照原定安排召開的”,卻頗爲罕見。

“這應是《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管理辦法》自2021年修訂之後首例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形’而被叫停審覈的IPO企業。”2022年1月21日,一位接近於監管層的投行人士向叩叩財訊透露。

那麼興禾股份此次IPO審覈前夜臨時被叫停的所謂的“不可抗力”事件到底是何原由?據叩叩財訊獲悉,或與擔任興禾股份此次IPO的中介律師事務所被監管層在日前立案調查有關。

1)金杜律所牽連興禾股份IPO

擔任此次興禾股份IPO發行律師工作的是北京金杜律師事務所(下稱“金杜所”)。

早在幾日前的2022年1月17日,投行圈內便開始傳聞稱多家中介機構因涉樂視網的欺詐發行事宜將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其中包括除券商外,還有1家律所和1家審計機構。

隨後,更有消息稱,證監會、交易所等監管層已經開始控制對上述涉案中介機構相關項目的申報材料的受理。

而這家傳聞中涉案的律所便是金杜所。

2022年1月18日,山西證券以一則公告證明了上述傳聞的可信度。當晚,山西證券發佈的該份公告稱,控股子公司中德證券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中德證券在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中,保薦業務涉嫌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對中德證券立案調查。

在上述立案公告發布的前一天,山西證券還曾發佈公告稱,控股子公司中德證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案由爲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上海君盈資產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等兩千名原告對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等21名被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樂視網賠償因其虛假陳述行爲造成的投資損失共計約45.71億元,要求其他20名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樂視網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構成欺詐發行是在2021年4月12日由證監會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正式認定的。

相關資料顯示,樂視網2016年的定增共計募集資金48億元,發行對象爲財通基金、牛散章建平、嘉實基金、中郵創業基金。中德證券擔任了保薦機構和主承銷商。

而在樂視網2016年定增項目中擔任發行人律師工作的即爲金杜所。

在中德證券因樂視網定增涉嫌欺詐被立案之時,便有知情人士透露,金杜所內部上下便對立案調查一事諱莫如深,有接近金杜所的人士也預計,在中德證券被立案的同時,監管層對金杜所調查也應該會同步開始。

2022114日被宣佈獲得上會機會的興禾股份IPO最終在幾天後被取消該次審覈資格,便是金杜所被正式調查的“前奏”。

根據深交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第六十四條規定:“發行人的保薦人或者簽字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或者相關簽字人員因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上市公司發行證券、併購重組業務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其他業務涉嫌違法違規且對市場有重大影響,正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正在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的,該發行人的審覈將被中止或終止。

“這便是興禾股份IPO在上會前夜被取消審覈的‘不可抗力’因素,其中介律所在上會前被立案調查,按照相關審覈規則,應中止其IPO的繼續審覈的推進。”上述接近監管層的投行人士坦言。

金杜所可謂國內律所巨頭之一,在資本市場IPO的相關法律業務中也多有斬獲。

公開資料顯示,金杜律所是中國司法部最早批准設立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之一。成立於1993年,金杜總部設於北京,在國內多地以及日本東京和美國硅谷、紐約均設有分所。目前已成爲中國律師業中規模最大並居於領先地位的綜合性律師事務所。

據叩叩財訊統計,就IPO企業相關業務份額市場中,在過去的2021年中,共有72家律師事務所成功護送了500餘家企業完成IPO,其中金杜所以擔任了33家上市企業的首發工作而排名第三。

“因中介機構被立案調查而影響到IPO申請的案例在過去發生過多起,但像興禾股份在已經獲得上會安排後遭受波及的情況還是非常少的,興禾股份要想重新獲得上會之機,則可以通過更換中介律所或是重新出具複覈報告的方式重啓。”上述接近於監管層的投行人士表示,如果想要更換保薦人或者證券服務機構的,更換後的券商和中介機構應當自中止審覈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盡職調查,重新出具相關文件,並對原保薦人或證券服務機構出具的文件進行復核,出具複覈意見,對差異情況作出說明。如果不更換,現保薦機構和中介機構應當及時向深交所出具複覈報告,獲得認可後,便可繼續推進IPO上市工作。

無論興禾股份選擇更換律所還是出具複覈報告,其IPO進程無疑因此事被嚴重拖累。

“要重新啓動中止後的IPO,按照慣例,即使一切順利,興禾股份可能至少需要1-3個月後才能重新被安排上會。”上述投行人士坦言。

2)金杜所被查,50餘家擬IPO企業被波及

顯然,興禾股份IPO並不是因金杜所被調查而唯一波及的項目。

截止到本稿件發稿之時,雖然諸多排隊候審的擬IPO項目審覈狀態還未被監管層以“中止”公示,但據多信源向叩叩財訊透露,目前金杜所在審IPO項目已或按照規定全部中止審覈。

作爲在IPO業務中排名前三的律所,金杜所被調查一案拖累的IPO項目數目驚人——據叩叩財訊統計,包括興禾股份在內,至少有51家公司的擬IPO項目受此波及,其中包括12家擬滬深主板上市企業,11家科創板擬IPO企業和28家創業板在審擬IPO企業。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51IPO審覈面臨“中止”的企業中,還有8家已經通過上市委審覈業已提交註冊的擬上市企業。

這是近半年時間以來第二宗因中介涉案而大批企業遭遇牽連的案例。

20218月中旬,42家擬IPO企業的審覈狀態突然一夜之間被標爲“中止”。

42家公司的IPO申請被集體中止均系同一原因,即因斯時包括華龍證券、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下稱“天元律所”)、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開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等四大中介機構同時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所致。

而包括天元律所在內的上述中介機構,其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之由則正是因當年轟動一時的藍山科技精選層上市時的財務造假案有關。

“無論是2021年是因藍山科技財務造假案而查處的一批中介機構,還是如今對金杜所、中德證券在樂視網定增事項中的立案調查,都反映了監管層壓實中介在發行工作中的責任,堅持一案雙查,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查處證券欺詐、造假背後的中介機構不勤勉盡責等違法行爲的方針與決心。”上述接近於監管層的投行人士表示。

公開信息顯示,自2019年以來,證監會查處中介機構違法案件已達80起,涉及24家會計師事務所、8證券公司7家資產評估機構、3家律師事務所、1家資信評級機構,涵蓋股票發行、年報審計、資產收購、重大資產重組等重點領域。其中,2021年,證監會依法立案調查中介機構違法案件便達39起,較去年同期增長一倍以上,將2起案件線索移送或通報公安機關。

“中介機構歸位盡責是提高資本市場信息披露質量的重要環節,是防範證券欺詐造假行爲、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基礎,是深化資本市場改革、促進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證監會在日前公開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堅決貫徹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按照“零容忍”的工作方針,強化日常監管、監督檢查和稽查執法的有效聯動,堅持“一案雙查”,用足用好新《證券法》賦權,依法嚴肅追究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違法責任,切實提高違法成本,有力督促其發揮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有效構建以信息披露爲核心的市場運行體系。

截止到本文截稿,於2022年1月21日召開的深交所創業板2022年第3次上市委會議結果尚未出爐,但據叩叩財訊獲悉,在興禾股份臨時缺席IPO審覈之後,當日上會受審的另兩家企業的IPO和再融資申請皆已獲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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