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業運行情況

2021年,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業發展態勢平穩向好。企業業務收入和營業利潤保持較快增長;互聯網平臺服務和數據業務實現快速發展,信息服務收入較快增長;多省份保持增長態勢。

總體運行情況

互聯網業務收入保持較快增長態勢。據快報數據顯示,2021年,我國規模以上互聯網和相關服務企業完成業務收入15500億元,同比增長21.2%,增速比上年加快8.7個百分點,兩年平均增速爲16.8%。

營業成本明顯上升,營業利潤增速保持兩位數。2021年,共實現營業利潤1320億元,同比增長13.3%,增速比上年加快0.1個百分點。營業成本同比增長16.1%,增速比上年提高13.7個百分點。

研發費用增長穩中有落。2021年,共投入研發費用754.2億元,同比增長5%,增速比上年回落1個百分點。

分業務運行情況

(一)信息服務收入較快增長,音視頻服務持續高增長態勢。2021年,共完成信息服務收入8254億元,同比增長17%,增速比上年加快5.5個百分點;在互聯網業務收入中佔比爲53.3%,同比回落1.9個百分點。其中,音視頻服務企業業務收入快速增長,增速與上年同期持平;網絡遊戲企業業務收入增長穩中有落;新聞和內容服務類企業業務收入增長加速;搜索服務爲主的企業業務收入仍處下滑狀態。

(二)互聯網平臺服務收入快速增長,網絡銷售、生活服務等平臺經營活躍向好。2021年,實現平臺服務收入5767億元,同比增長32.8%,兩年平均增速達23.5%;在互聯網業務收入中佔比爲37.2%,同比提高3.8個百分點。其中,生活服務類平臺企業業務收入扭轉上年下滑局面,實現較快增長;網絡銷售平臺企業業務收入增速快於上年同期;以提供生產製造和生產物流平臺服務爲主的企業收入增速較上年有所回落。

(三)互聯網接入服務收入保持增長互聯網數據服務持續快速發展。2021年,完成互聯網接入及相關服務收入444.4億元,同比增長1.7%,增速比上年回落9.8個百分點;完成互聯網數據服務(包括雲服務、大數據服務等)收入258.3億元,同比增長23.1%。

分地區運行情況

東部和西部地區互聯網業務收入較快增長,中部和東北地區互聯網業務較爲低迷。2021年,東部地區完成互聯網業務收入13134億元,同比增長20.8%,增速比上年加快6個百分點,佔全國(扣除跨地區企業)互聯網業務收入的比重爲89.3%。西部地區完成互聯網業務收入960.6億元,同比增長37.8%,增速高於全國平均水平16.6個百分點。中部地區完成互聯網業務收入567.6億元,同比增長僅爲3%,增速比上年回落0.9個百分點。東北地區完成互聯網業務收入51.4億元,同比下降0.5%(上年同期增長9.1%)。

多省份互聯網業務保持較快增長態勢。2021年,互聯網業務累計收入居前5名的北京(增長29.6%)、廣東(增長9.3%)、上海(增長31.1%)、浙江(增長13.0%)和江蘇(增長5.1%)共完成12233億元,同比增長20.9%,佔全國(扣除跨地區企業)比重達83.1%。全國互聯網業務增速實現正增長的省市有27個,數量較上年同期增加6個,其中海南、雲南、寧夏等省份兩年平均增速超過30%。

我國移動應用程序(APP)發展情況

移動應用程序(APP)總量持續下降。截至12月末,我國國內市場上監測到的APP數量爲252萬款,數量比11月末淨減少21萬款。其中,本土第三方應用商店APP數量爲117萬款,蘋果商店(中國區)APP數量爲135萬款。12月份,新增上架APP數量9萬款,下架APP數量30萬款。

遊戲類應用數量仍居首位。截至12月末,移動應用規模排在前4位的APP數量佔比達61.2%,其他生活服務、教育等10類APP佔比爲38.8%。其中,遊戲APP數量繼續領先,達70.9萬款,佔全部APP比重爲28.2%。日常工具類、電子商務類和社交通訊類APP數量分別達37萬款、24.8萬款和21.1萬款,分列第二至四位。社交通訊類、生活服務類、日常工具業和新聞閱讀類APP數量較11月末淨減量較多。

遊戲、日常工具、社交、音視頻類應用下載量居前。截至12月末,我國第三方應用商店在架應用分發總量達到21072億次。其中,遊戲類移動應用的下載量達3314億次;日常工具類、音樂視頻類、社交通訊類下載量分別達2817億次、2477億次和2449億次;生活服務類、新聞閱讀類、系統工具類和電子商務類分別爲1960億次、1599億次、1572億次、1405億次。在其餘各類應用中,下載總量超過500億次的應用還有金融類(976億次)、拍照攝影類(819億次)。

附註:

1.規模以上互聯網和相關服務企業,指獲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在中國大陸境內經營全國或區域性增值電信業務、上年度互聯網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

2.爲更精準反映移動應用市場動態,監測數據由“累計方法(即統計數據採用累計計算方法)”改爲“在架方法(即統計數據僅針對在架應用計算,剔除下架應用)”。

3.參考市場上應用商店分類情況,將移動應用程序(APP)劃分爲:遊戲、日常工具、電子商務、生活服務、社交通訊、教育、主題壁紙、新聞閱讀、運動健康、系統工具、音樂視頻、金融、拍照攝影及其它,共14個類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協調局

責任編輯:張恆星 S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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