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銀保監會益陽監管分局一日之內對益陽某銀行開出13張罰單,主要披露了該行4家支行的行長、客戶經理等人在任職期間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爲。

其中,益陽某銀行千家洲支行一名叫葉某的90後綜合櫃員,爲滿足其日常開支和揮霍,以及彌補其做生意的大額虧損,製作虛假貸款的相關資料,並夥同原益陽某銀行七里橋支行三里橋分理處主任周某等人,在益陽某銀行三里橋分理處騙取貸款34次,共騙得銀行貸款282萬元。

在整個案件中,最誇張的是,周某在明知道葉騙貸的情況下,爲了能夠掩蓋這個資金漏洞,還把葉某調到其所在的七里橋支行升任客戶經理,並繼續放貸給葉某用於償還之前的貸款。

90後小夥年入7萬元,騙貸近300萬

花上百萬投資酒吧等生意

裁判文書顯示,葉於1993年12月3日出生,原來是益陽某銀行千家洲支行員工。

爲滿足其日常開支和揮霍,葉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讓樊某、吳某、彭某(另案處理)、胡某(另案處理)等中介爲其尋找名義貸款人,僞造含名義貸款人身份信息的虛假的營業執照、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貸款資料,並夥同負有貸款審批權的益陽某銀行七里橋支行三里橋分理處主任周某(另案處理),以陳某勝、劉某、張某、洪某等34人的名義及虛假的貸款資料,在益陽××七里橋支行騙取貸款34次,共騙取銀行貸款282萬元。在騙取34次貸款過程中,每辦理一次貸款,名義貸款人及中介獲利7千元至1.2萬元不等,剩餘貸款由葉所得。

據葉的供述,他是益陽某銀行千家洲支行的綜合櫃員,一年的薪酬大概在7萬元左右。2018年6月,他與梁懿在酒吧相識。梁懿得知他是益陽某銀行的工作人員,便稱只要銀行工作人員在辦理貸款的時候不實地調查,其可以提供名義貸款人和虛假資料將貸款弄出來。

2018年9月,因葉做生意虧了,需要大量的資金填補虧空,他見梁懿的方法來錢比較快,就聯繫該銀行七里橋支行三里橋分理處主任周某辦理貸款,周某同意了。

那麼騙來的近300多萬去哪裏了呢?

據葉交代,這些從益陽某銀行騙取的貸款,其中30萬元償還給他姐姐李芳,20萬元償還給他岳父李某,10萬用於償還建設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等銀行的信用卡借款,在奧斯卡酒吧投資48萬元,在懷化投資土石方工程60萬元左右,被樊晶借走60萬元,還有部分貸款用於償還這30多筆貸款的利息。但對於上述支出的款項,他不清楚出自那筆貸款。他在斯邁爾會所有股份,但會所的營收情況他不清楚,他只收到過兩次分紅,每次幾萬元,但因之前他向會所借款,這些分紅就抵償了債務。

另一支行主任周某縱容騙貸

還升任90後員工爲客戶經理

根據裁判文書顯示,據同案犯周某的供述與辯解,2018年8月,其擔任益陽某銀行七里橋支行三里橋分理處主任,葉找到他並提出介紹客戶過來貸款,因爲其所在的網點被分派了大量的貸款業務,於是便同意了這個計劃。

此後,葉介紹了許多客戶前來貸款,一般是葉事先通過手機告知周某客戶的名字,再由客戶帶着資料過來申請貸款,周某未詳細審查資料就通過了審批。據瞭解,這些客戶申請的貸款爲“益商通”小額貸款,是一種專爲小微商戶提供貸款的產品,只要持有營業執照、徵信或者財產證明就可辦理。

2019年8月,益陽某銀行總行指出七里橋支行存在違規操作問題,周某擔心葉介紹的客戶是否存在問題。在他的再三追問下,葉承認介紹過來的客戶都有問題,申請貸款的營業執照、財產證明等資料均系僞造,且這些貸款均被葉某自己用作投資與償還債務。

同時,某還稱其資金鍊出現問題,讓周某繼續放款用於償還之前貸款的利息,並表示待其調來益陽擔任客戶經理後,會主動將這些貸款轉入名下。

於是,周某同意了葉的請求,再度審批了幾名葉某介紹的客戶的貸款。葉某也成爲了七裏橋支行的客戶經理。

事實上,直到案發,葉仍然有206萬元的貸款無法償還。最終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萬元。除此之外,還要償還益陽某銀行206萬元的損失。

多名支行員工同時被罰

均涉及違法發放貸款

值得注意的是,像這樣挖空心思違法放貸的員工在益陽某銀行不止一例。

在上述提到的13張罰單中,涉及益陽某銀行總行及4家支行,均指向其員工違法發放貸款行爲。

據中國基金報,行政處罰信息顯示,益陽某銀行大碼頭支行、七里橋支行、李昌港支行因貸款調查和審查不嚴,導致貸款被違法發放,分別被罰款20萬元。同時,益陽某銀行七里橋支行客戶經理葉及三里橋分理處主任周某、益陽某銀行李昌港支行客戶經理張某分別被處以禁止從事銀行業終身,益陽某銀行李昌港支行行長劉東方被取消高管任職資格2年,益陽某銀行大碼頭支行行長夏美新、迎風橋支行行長郭韜均被給予警告。

上述被罰終身禁業的張某早在2020年7月,就因犯違法發放貸款罪被判刑。

據益陽市資陽區人民法院在裁判文書網公佈的刑事判決書顯示,益陽某銀行李昌港支行客戶經理張某,違反國家規定發放15筆抵押擔保貸款,爲貸款使用人郭某辦理貸款累計1089萬元。至案發,尚有305萬元貸款逾期未能歸還。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

該案是當年轟動全國的益陽1714萬元鉅額騙貸案中的一部分。

據此前報道,2008年,郭某因其經營的青春磚廠、苗圃需要資金週轉,便開始以郭某9、匡某4、陳某、周某某等人名義,僞造相關貸款資料,在益陽某銀行迎豐橋、李昌港、新橋河、大碼頭等支行累計騙取貸款1714萬元,其所得款項用於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及個人所欠債務等。

至案發,郭某在上述4個支行騙取的貸款共有480萬元逾期未歸還,其中就包括李昌港支行的305萬元。2020年4月,資陽區人民法院對郭某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8個月。

此外,1月18日,銀保監會益陽監管分局再次披露一則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益陽某銀行大碼頭支行原副行長唐某,因對違法發放貸款的行爲負有直接責任,被處以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的行政處罰。

據裁判文書網2019年3月21日披露的信息顯示,原益陽某銀行大碼頭支行副行長唐某因違法發放貸款罪被判刑。

據判決書顯示,自2010年以來,唐某在擔任益陽某銀行大碼頭支行副行長期間,利用自身職務便利,以他人的名義在大碼頭支行進行貸款459萬元,所得款項用於唐某本人償還銀行利息、歸還自己所欠債務及補貼家用等。

直至案發,尚有146萬元貸款逾期未能歸還。資陽區人民法院認爲唐某已經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唐某有期徒刑1年10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貸款審查不嚴被罰45萬元

多家支行出現員工違法發放貸款的情況,暴露了益陽某銀行內控合規方面的漏洞。因未按規定報送案件信息報告、貸款審查不嚴,該行被益陽銀保監分局罰款45萬元,相關高管也因對上述行爲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被予以警告。

去年11月下旬,銀保監會下發“關於持續深入做好銀行機構‘內控合規管理建設年’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部分銀行重要崗位關鍵人員管理有效性不足,案件風險事件頻發。各銀行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崗位有效制衡,規範不相容崗位管理,嚴格落實重要崗位輪換、強制休假及任職迴避等監管要求,將相關執行情況納入績效考評中。要強化員工勞動合同管理,嚴厲打擊參與民間借貸、非法集資、充當資金掮客、經商辦企業等行爲。要提升操作風險的監測預警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漸。針對重要崗位關鍵人員,要豐富監測手段建立更爲嚴格的異常行爲排查機制,對有章不循、違規操作的要嚴肅處理,提升從業人員風險意識和規矩意識。

銀保監會還要求嚴肅內部問責,切實增強懲戒震懾效果。通知指出,當前銀行內部問責層級總體偏低,屢查屢犯問題集中整治中,有銀行甚至對總行人員“零問責”。通知要求,各銀行機構要切實扭轉當前內部問責“寬鬆軟”的狀況,建立健全從總行到分支行的責任認定與追究機制,不得以誡勉談話、扣減積分、經濟處理等方式替代紀律處分,要下大力氣解決“問下不問上”“問前不問後”等問題。對屢查屢犯問題的整改問責,要堅持更嚴標準和更高要求。對監管部門責令內部問責的,要在規定時間內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對重大信用風險事件、重大違法違規或重大案件中存在的失職瀆職行爲,要嚴肅追究總行相關人員的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

這份文件顯示,銀保監會系統2017年以來累計處罰銀行業金融機構9579家次,處罰責任人員1.22萬人次,罰沒合計104.36億元,超以往十幾年總和。

編輯|程鵬 易啓江 杜恆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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