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小貸經過兩輪增資,已滿足跨省經營小貸業務的要求,然而,其核心產品360借條屢遭用戶投訴

2022年1月25日上午,360集團成都分公司一位員工被外來人員打傷。當日晚間,四川省成都高新公安分局就“360員工被外來人員打傷”一事發布警方通報,經查,嫌疑人與“360借條”平臺存在借款糾紛。

從2021年9月至今,360數科(QFIN.US)對旗下福州三六零網絡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360小貸”)進行兩輪增資,增資後360小貸註冊資本從5億元躍至50億元,達到“跨省經營互聯網小貸公司註冊資本50億元”的門檻。

360小貸兩次獲取增資以滿足開展跨省經營業務的合規指標,但其核心產品360借條在日常經營中卻屢遭投訴。截至發稿,360借條在黑貓投訴上的累計投訴量高達21911條,其中,360借條向提前還款的用戶收取約定借款期限的全部利息,即使借一天也要還一年的利息,與宣傳不符,被不少用戶投訴該規定爲“霸王條款”。

增資背後業務增速放緩

2020年11月,央行發佈《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指出,網絡小貸公司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0億元,跨省經營的網絡小貸公司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億元,且爲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

工商信息顯示,2021年8月,360小貸的註冊資本爲5億元。或因《暫行辦法》,360數科於2021年9月對360小貸進行首次增資,增資金額爲5億元,達到開展區域性網絡小貸業務的監管要求。隨後,2022年1月,360數科對其進行第二次增資,增資金額爲40億元,滿足跨省經營互聯網小貸業務的合規指標。

據2021年三季度財報披露,360數科營業收入爲46.13億元,同比增長24.6%;淨利潤爲15.64億元,同比增長27%。

值得注意的是,360數科兩次增資360小貸背後,其自身業務增速卻在放緩。2021年一至三季度,360數科新增註冊用戶人數分別爲653萬、680萬、590萬;銷售費用分別爲3.85億元、4.99億元、5.77億元。三季度360數科的新增註冊用戶人數環比下降13.24%,銷售費用卻環比增加15.48%。

根據樂信(LX)、信也科技(FINY)、小贏科技(XYF)的2021年三季度財報數據,他們三季度新增註冊用戶人數分別爲1000萬、480萬、360萬,分別環比下降16.7%、12.73%及持平;銷售費用分別爲4.91億元、3.88億元、0.054億元,分別環比下降0.48%、18.11%、1.98%。與在美上市的同類金融科技公司相比,360數科是唯一一家銷售獲客成本在增加,新增用戶數卻不增反降的公司。

可見,在獲客難獲客貴的市場環境下,各平臺的新註冊用戶人數均出現不同程度的下降,多家公司選擇降低銷售獲客成本,但360數科仍增加銷售費用。對此,360數科在財報中解釋稱,銷售費用連續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更積極主動的客戶獲取策略,特別是與獲取大額客戶相關的策略。

提前還款仍需償還全部利息

360借條的運營主體爲前述的360小貸。360借條在官網上標示的貸款利率爲“1千元借12期日費用1毛2起,年化綜合息費率7.2%起”,在公衆號宣傳頁面上則展示“借3期、6期、12期,享最高30天免息”。然而不少用戶投訴稱,其受到360借條的宣傳誤導,借款後並未享受到短期免息特權,甚至提前還款需償還全部利息或支付高額手續費。

360借條用戶李明(化名)告訴《中國科技投資》記者,2021年2月,他在360借條上借款10100元,分12期還清,每期償還本金841.63元以及利息129.58元。當李明資金回籠後,打算提前數月還清借款,卻發現每次勾選提前還款後,系統顯示“需償還的利息與約定12期分期還款的總利息一致”。李明無奈之下,只能選擇每月按期還本付息。

和李明描述截然相反的是,360借條在用戶還款計劃界面標示“如提前還款,將按實際使用天數最高0.1%/日計算費用,最高不超年化36%”。李明告訴記者,“事實上,我也不理解360借條上標示的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也沒有體現在我提前還款的利息計算中。按理說提前還款,利息會變少,或按照實際天數計算利息。我在美團、京東等金融借貸平臺上提前還款利息都會變少。”

除此之外,2022年1月5日,李明再次在360借條上借款8000元,分12期還清,隨後認爲利息過高,計劃隔日還清該筆借款,結果在提交還款時卻發現利息高達1000多元。李明向360借條的客服進行投訴後,平臺纔在後臺對該筆借款的費率進行修改。經修改後,他合計需還本付息8015.76元,對此其本人表示無法理解360借條的借款利率。值得注意的是,李明該筆借款的借款天數僅爲1天,若按前述提前還款按最高0.1%/日的計息方式計算,李明實際上僅需支付8元利息。

據瞭解,一般借貸平臺會對提前還款的用戶收取一定的違約金,或按實際借款天數收取利息。但記者發現,在第三方投訴平臺上,與李明有着相似經歷的用戶並不鮮見。不少360借條的用戶在計劃提前還款時,被告知提前還款亦需償還全部利息,甚至無法與平臺進行協商。

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告訴《中國科技投資》記者,“360借條對提前還款的用戶,收取約定借款期限的全部利息,該規定雖不違法,但是確有利用借款人弱勢地位和格式合同設定‘霸王條款’的嫌疑。若借一天也需還一年的利息,在事實上確實推高了綜合借貸成本。”

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夏海龍向記者表示,根據《民法典》第677條的規定,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另有約定外,應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因此,360借條“提前還款收取全部利息”的約定本身不違法,但應向借款人充分提示及說明這一條款,否則可能屬於“霸王條款”,借款人可主張該條款不成爲借款合同的內容。

“我國對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爲LPR的4倍,因此如果提前還款造成借款人實際負擔的利息超出保護上限,借款人可以向360借條主張拒絕承擔超出部分的利息,也可以在訴訟中以此抗辯。”夏海龍進一步補充道。

銀保監會在《關於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中明確提出,小額貸款公司委託的第三方催收機構不得以暴力或者威脅使用暴力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干擾他人正常生活,違規散佈他人隱私等非法手段進行債務催收。

針對360數科增資360小貸以及360借條提前還款需支付全部利息等相關問題,記者致函360數科,截至發稿,尚未獲得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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