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电总局: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40%

记者 | 刘燕秋

2月10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提出规范包括演员片酬在内的收入分配秩序,推广使用标准化、制度化、制式统一的片酬等劳务合同,要求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40%,主演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70%。

事实上,有关演员片酬的规范并不是第一次发布。早在2018年6月,五部委就曾联合发布通知,称每部网络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嘉宾、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40%,主要嘉宾、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之后,三家视频网站联合联合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业、慈文传媒、耀客传媒、新丽传媒六大影视制作公司发表联合声明,共同抑制明星不合理片酬:三家视频网站和六大影视公司采购获制作的所有影视剧,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疫情之后,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发布会、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也发布了《关于厉行节约、共克时艰,规范行业秩序的倡议书》,提出影视行业“复工”的六大倡议。其中提到,疫情对影视制作业的冲击很大,全行业面临资金短缺、生产周期延长、疫情防控困难、购片价格锐减等一系列困难。因此建议电视剧、网剧制作成本控制在每集400万元以内,摄制人员酬劳应同步降低30%,同时需要进一步调整主创和主演人员酬金过高的现象,避免造成主要创、演人员与普通专业工种的收入失衡。

此前有影视从业者曾告诉界面文娱,和“天价片酬”的时候相比,如今演员片酬已经下降,但和影视产业链内的其他从业者相比,仍处于畸高水平。

《规划》同时对违法失德艺人做出规范: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机制,严肃处理有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演员和相关机构,禁止违法失德艺人通过电视剧发声出镜。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还提出,提升电视剧市场主体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做大做强做优国有电视剧企业,关心支持民营电视剧企业,精心培育电视剧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十四五”期间打造10—15家具有较强创作生产能力的电视剧企业。

电视剧产业正处于疫情之后的减产期。据艺恩数据发布的《2021年国产剧集市场研究报告》,2021全年上线国产剧集341部,同比下降16.6%。云合数据也显示,2021年,全网剧集正片有效播放3107亿,同比减少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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