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陽戈

隨着與廣州農商行訴訟一審判決的出爐,新潮能源(600777.SH)、ST中捷(002021.SZ)、*ST德奧(002260.SZ)坐不住了,因爲三家公司都有份承擔賠償責任,且金額不低。從公開信息看,3上市公司正打算聯盟共同上訴。最終結果如何,仍是未知數。

新潮能源表示不服

“如果自2022年2月8日起一個月內,不能解決違規擔保問題,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這是新潮能源2月9日發出的風險提示公告。也就是在2月8日,公司收到了代理律師轉發的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廣州農商行起訴包括公司在內的多家公司及自然人一案做出一審判決,其中判定新潮能源與其他兩家公司分別在15.86億元範圍內對華翔(北京)投資有限公司(下稱華翔投資)不能清償債務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擔賠償責任,並在798萬元範圍內承擔案件受理費及財產保全費。而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1月修訂)第9.8.1條規定,如果公司被認定爲違反規定決策程序對外提供擔保(擔保對象爲上市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子公司的除外),餘額達到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5%以上,或金額超過1000萬元,未能在1個月內完成清償或整改,公司股票可能會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事情得回到2020年,廣州農商行告華翔投資、新潮能源、ST中捷、*ST德奧、深圳金志昌順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資有限公司、北京華亞博納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玉環捷冠投資有限公司、北京俊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金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李麗雲、蔡紅軍、張龍、霍佳美、閆莉等10家公司和7名自然人。原來,早在2017年廣州農商銀行曾與國通信託簽訂《國通信託華翔北京貸款單一資金信託合同》,信託規模爲25億元,預計期限爲48個月。2017年6月28日(15億元)、2017年8月3日(10億元),廣州農商行通過國通信託分兩筆向華翔投資累計提供貸款25億元,並由新潮能源等主體提供擔保。新潮能源曾與廣州農商行簽訂的《差額補足協議》,約定新潮能源就廣州農商行向華翔投資發放的信託貸款承擔差額補足義務。2020年該信託提前終止並清算,但華翔投資沒償還債務導致貸款也提前到期,於是也有了廣州農商行訴至公堂的情況。

那麼事已至此,新潮能源披露稱,自己也立即組織開展了自查。經查詢公司檔案,公司檔案中既沒有案件所提及的《差額補足協議》原件或複印件,也沒有涉及爲廣州農商行信託產品提供差額補足的協議、法律文件、信函的原件或複印件。公司用印記錄中無上述《差額補足協議》或其他涉及爲廣州農商行信託產品提供差額補足的法律文件及信函的用印記錄。經查詢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及監事會會議存檔資料,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或監事會也未曾審議過涉及爲案件所提及的信託貸款提供差額補足的相關議案。

新潮能源表示,公司目前正在積極準備二審上訴,公司認爲一審判決存在多項認定事實以及適用法律錯誤,公司將依照相關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新潮能源的說法,也惹來了監管層的問詢函。問詢函顯示,根據一審判決,經司法鑑定,《差額補足協議》加蓋的公司印章爲真實印章。就此監管層要求公司進行全面自查並披露自身的債權債務、擔保及預計負債情況。

資料顯示,新潮能源設立於1985年,是一家以石油及天然氣的勘探、開採及銷售爲核心業務的能源企業。公司預計2021年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爲8.5億元,實現扭虧爲盈。公司還在2021年12月底收到來自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未及時、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重大擔保事項的行爲,構成“發行人、上市 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爲,證監會對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黃萬珍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時任總經理胡廣軍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時任監事楊毅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

ST中捷董事會全票同意上訴

如上所述,ST中捷這邊也收到了《民事判決書》。ST中捷的公告是這樣描述的,2017年6月27日,ST中捷也簽訂了這份《差額補足協議》,約定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廣州農商銀行在任一信託合同約定的核算日(含利息分配日、本金還款日以及信託提前終止日)未能足額收到信託合同約定的投資本金或收益時,差額補足義務人應向廣州農商銀行承擔差額補足義務。

不過ST中捷感覺自己比較“冤”,公司認爲信託合同關係與借款合同關係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所以自己和上述案件無關,案件不應將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合併審理,與此同時ST中捷也對《差額補足協議》蓋章和簽字的真實性存在疑問,即便時任法定代表人簽署了《差額補足協 議》,也屬於越權代表,因爲《差額補足協議》沒有在ST中捷履行審議程序。甚至,ST中捷還認爲,廣州農商銀行作爲金融機構,明知上述情況仍然簽署協議。ST中捷的結論就是,《差額補足協議》無效,中捷資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可判決結果也明確了ST中捷與其他兩家公司分別在15.86億元範圍內對華翔投資不能清償債務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擔賠償責任,並在798萬元範圍內承擔案件受理費及財產保全費。和新潮能源一樣,ST中捷對此判決也表示不服,擬依法提起上訴。根據ST中捷2月11日公告,爲降低公司上訴費用,減輕公司負擔,公司擬與新潮能源、*ST德奧共同上訴並向法院申請共同承擔上訴費用,當然,是否共同上訴及上訴費用金額以最終形成的上訴方案和法院准許爲準。

資料顯示,ST中捷主要從事中、高檔工業縫製機械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產品主要包括工業用平縫機、包縫機、繃縫機、曲折縫機、特種機等系列200多個品種,具備年產約80萬臺工業縫紉機的生產能力。公司預計2021年實現盈利2000萬元至3000萬元,扭虧爲盈。ST中捷稱,2021年度,因縫製機械行業下游產業對設備需求的持續增長,加上公司對銷售政策及產品結構及時採取了有效的調整和優化,從而使得公司2021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較上年同期大幅增長同時,公司還積極推行各類降本增效措施,三項費用佔營業收入比例較上年同期下降。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數據是公司尚未拿到宣判之前的預測。

ST中捷因2017年度、2018年度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爲負值,曾戴上“*ST”,2020年6月12日時摘*,而如今則可能還要疊加其他風險警示。究其原因,也正是因爲上述的麻煩。

壓垮*ST德奧最後一根稻草?

相比上兩家公司,*ST德奧可謂損傷更大。

資料顯示,*ST德奧本身,已經是暫停上市的公司,公司也一直期待着有一天能恢復上市。該公司2017、2018年度連續兩年經審計的淨資產爲負值,於2019年5月10日收到深交所《關於德奧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暫停上市的決定》,而後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15日起暫停上市。再後來在2020年7月6日,*ST德奧曾向深交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復上市的申請並獲得深交所受理,不過該申請始終處於審覈階段。

原本從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業績預告來看,公司就有些岌岌可危。業績預告顯示,*ST德奧預計2021年淨利潤爲-6000萬元至-9000萬元,較上年同期的2101.71萬元下降了385.48%至528.22%。

而剛剛翻年的2022年2月8日,*ST德奧又披露了收到民事判決書的公告,而這更像是壓垮公司的最後一根稻草,爲何如此說呢,因爲在收到判決書公告披露後的第二天:2022年2月9日,*ST德奧又披露了一份收到來自保薦機構終止恢復上市保薦通知函的公告。

原來,2020年6月14日,聯儲證券和公司簽署《關於推薦恢復上市、委託股票轉讓持續督導之協議書》,約定公司委託聯儲證券爲恢復上市提供推薦服務。協議簽署後,聯儲證券已於2020年7月初協助公司向深交所提交恢復上市申請文件。通知函顯示,基於公司的一系列問題,聯儲證券不再爲公司恢復上市提供推薦服務,並解除相應協議有關約定。而*ST德奧有可能存在不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規定的符合恢復上市申請的情形,導致交易所審覈不通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終止上市風險。

至於聯儲證券給出的理由有3點,裏面就包括了2021年業績不濟和廣州農商行的訴訟案影響不確定,對公司來說存在很大不確定風險,另外一點則是公司重整引入的投資人曹升等與迅圖教育已出現不和跡象。

資料顯示,*ST德奧的業績主要依賴電器設備業務提供支撐,包括家用電器和商用電器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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