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处罚信息显示,安徽银保监局对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连续开出“皖银保监罚决字〔2022〕21号-30号”10张罚单,罚款总金额为117万元。

具体来看,法定代表人为方秀明的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因银邮代理渠道培训存在误导内容、财务数据不真实、业务记载不真实、虚构中介业务四项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对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罚款77万元;

对当事人赵卓,时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合肥本部培训策划岗,对该公司银邮代理渠道培训存在误导内容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当事人周定红,时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银保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应对该公司银邮代理渠道培训存在误导内容、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当事人方鹏,时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合肥本部副总经理,分管银保条线,对该公司银邮代理渠道培训存在误导内容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当事人杨震,时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个险部副经理,未有效履行部门管理职责,应对该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当事人崔毅,历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分管银保条线,未有效履行管理责任,应对该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当事人李刚,时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合肥本部总经理,分管个险业务,应对该公司业务记载不真实、虚构中介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当事人吴兆生,时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团险部内设拓展部负责人,负责团险部业务拓展工作,且其参与部分挂单,应对该公司业务记载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当事人邬云飞,历任省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团险部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团险部门管理工作,且分管团险条线,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应对该公司业务记载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当事人何翔飞,时任利安人寿安徽分公司合肥本部总经理助理,分管团险条线,应对该公司虚构中介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利安人寿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一家全国性人身保险公司。利安人寿股东由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国有大型企业和深圳市柏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月星集团有限公司、红豆集团有限公司、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知名民营企业组成。目前,公司注册资本45.79亿元人民币,总部位于南京。
(金融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