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全國人大代表李書福:建議加大電動汽車換電體系建設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左茂軒 報道 2022年全國兩會召開前夕,全國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公佈了《關於推廣應用甲醇汽車助力交通領域碳中和的建議》及《關於加大電動汽車換電體系建設的建議》。

在《關於加大電動汽車換電體系建設的建議》中,李書福提到,車電分離的換電模式,與傳統的充電樁補電模式相比,具備高效補能和降成本兩大優勢。

在高效補能方面,乘用車換電僅需1-5分鐘左右,與傳統充電樁相比具有絕對優勢。在成本方面,電動車初始購車成本中,動力電池佔比40%左右,“車電一體”的充電模式使整車成本被大幅抬高,車電分離模式下,電動車購置價最高可下降一半。特別是在重卡和出租車、網約車領域推廣,可以提升運營效率,經濟效益更加明顯。此外,電池材料也可納入循環經濟中,進一步提升環保效率。

不過,李書福表示,換電模式在車電分離的整個生命週期環節和生態建設中,尚有一些配套政策措施亟待突破。

首先,在換電站建設管理相關環節,換電站作爲重資產投資,土地多爲租賃性質,可選擇土地很少,土地審批存在諸多限制。同時,受限於跨品牌、多車型、換電平臺和裝置技術、換電電池包通信協議、電連接器技術等的通用性,一座換電站只能服務於單一車輛品牌甚至單一車型,從而導致日益增加的建站需求和土地、電力資源有限的矛盾進一步凸顯。

其次,在新技術、新形勢快速發展的今天,亟待修訂完善並形成強制性國家標準。

此外,各電池廠商研發方向和進度各不相同,動力電池產品的能量密度、電池結構、尺寸規格等方面無法做到統一,導致換電模式難以形成規模效應。

李書福認爲,換電模式可持續發展,需要政府主管部門、行業協會、企業多方合作,共同推進。

對此,李書福提出了三點建議。

1、加快明確換電站建設、高低壓箱變、土地及建設審批的相關規定,將其納入國家市場管理規範體系內。建議政府開放公共停車場的資源准入與支持,有效合理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優化換電項目高壓新裝(增容)審批流程,落實壓縮報裝時限要求,放開一址多戶,加快建設週期。

2、進一步完善換電車型相關政策法規,對換電車型公告法規進行優化,建立換電車型專屬的公告認證體系,形成車電分離下的車與電池的分開認證。同時,進一步完善國家關於新能源車的溯源系統,針對車電分離模式做適應性(如車電分離保險)的優化。

3、加速推動換電模式標準化、通用化。推動換電接口軟硬件協議的標準化,預設2-3種技術先進的接口形式制定推薦性標準;對換電站的機構、形式、兼容性進行規範化約束,使技術先進的換電站獲得優先推薦;推進換電電池包的標準化制定,使換電電池包真正能夠在不同車企、不同換電站、不同用戶之間互通互換。

李書福代表的另一項建議是《關於推廣應用甲醇汽車助力交通領域碳中和的建議》。在過去幾年,李書福代表曾多次在全國兩會期間建言推動甲醇汽車發展,今年,他再次提出相關建議。

李書福建議,在我國全面推廣應用甲醇汽車,將甲醇汽車納入新能源汽車發展體系和管理範疇,給予甲醇汽車與新能源汽車同樣的政策支持,帶動更多的企業投入甲醇汽車的研發,加快實現交通領域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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