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產假延長至158天 發展普惠托育服務

我省出臺優化生育系列利好政策

本報訊 (記者 仲崇山) 近日出臺的《江蘇省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從組織實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等6個方面確定26條政策措施。

《方案》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依法實施三孩生育政策,並要求取消社會撫養費,及時清理與三孩生育政策不一致不銜接的規定。《方案》要求嚴格落實產假、護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婦女休假合法權益。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達到158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子女3週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對企業在女職工產假期間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用,生育二孩的給予50%的補貼,生育三孩的給予80%的補貼。對生育二孩和三孩的女性勞動者,優先給予就業幫扶。

《方案》明確,減免經濟困難家庭入托、入園、入學等費用,各地可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實施差異化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每年新建、改擴建一批公辦園,保持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不低於85%;大幅增加公辦學校學位,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落實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持續推動集團化辦學、標準化建設;將普惠托育服務納入公共服務體系和政府民生實事,擴大普惠托育機構覆蓋面,大力發展社區托育服務。

《方案》明確,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週歲後患病住院期間,獨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帶薪護理假。同時,將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作爲重點羣體,優先安排入住公辦養老機構,優先納入住房保障。

《方案》提出,到2025年,積極生育支持政策制度基本建立,服務管理制度基本完備,生育友好社會環境基本形成。全省優生優育服務水平穩步提升,孕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分別控制在7/10萬、4‰以下,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託位數達到4.5個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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