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檢察機關全鏈條懲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 2021年起訴4萬人

檢察機關全鏈條懲治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

2021年起訴4萬人

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呈多發態勢,與之關聯的網絡黑產犯罪滋生蔓延,嚴重破壞網絡空間環境,影響社會和諧穩定,人民羣衆反映強烈。檢察機關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打、防、管、控一體推進,依法嚴厲懲治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協同推進網絡綜合治理。2021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4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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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網絡詐騙

及關聯犯罪基本態勢

▶ 一是從發案數量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有所回落,與之關聯的網絡黑產犯罪上漲較快。2019年至2021年,檢察機關分別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3.9萬人、5萬人、4萬人。2021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起訴人數雖有所回落,但是總體上仍在高位運行。與此同時,與之關聯的網絡黑產犯罪增長較快,主要涉及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偷越國(邊)境罪,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等。其中,去年起訴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近13萬人,同比上升超8倍,位居各類刑事犯罪的第3位(前兩位分別爲危險駕駛罪、盜竊罪),成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鏈條上的第一大罪名;此外,爲上游犯罪分子轉移詐騙資金等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組織人員到國外參與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等的偷越國(邊)境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也增長較快,去年起訴人數同比分別上升104%、281%、64%。

▶二是從涉案人員看,低齡、低學歷、低收入“三低”現象較爲突出。起訴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及其關聯犯罪中,35歲以下的佔85%,其中,未成年人2200餘人,約佔2%,同比增長18%;初中及以下學歷的佔70%;無固定職業的佔94%。

▶三是從詐騙形式看,“幌子”花樣繁多、欺騙性強。電信網絡詐騙涉及日常生活諸多領域,打着投資理財、情感交友、網絡購物等“幌子”實施詐騙的佔50%,其中,投資理財類詐騙位居首位,佔26%。傳統詐騙手段花樣翻新,新型詐騙手段不斷出現,各類詐騙手段交織運用,迷惑性強、危害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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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關注的問題

結合司法辦案,檢察機關發現,在社會治理特別是網絡治理中存在四方面突出問題,應予以高度關注。

▶一是年輕人尤其在校學生涉案問題突出。辦案發現,不少年輕人沉溺於出售電話卡、銀行卡,幫助詐騙分子轉移資金所帶來的物質回報,甚至以此爲業,深陷犯罪泥潭。年輕人尤其是在校學生一旦揹負犯罪前科劣跡,不僅嚴重影響個人學習生活,導致融入社會難,也給社會治理帶來“後遺症”。如,未成年人楊某初中畢業後無固定職業,因工作不穩定、經濟拮据,明知同鄉王某販賣銀行卡給他人用於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仍然辦理銀行卡6張、手機卡1張,申請註冊網絡支付賬號1個,出售給王某。王某將上述銀行卡轉賣他人用於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多名被害人向卡內轉入65萬餘元。又如,付某等11名職業技術學院在校學生爲賺取零花錢,分別以自己名義註冊3至6家數量不等的公司,將營業執照、印章、對公賬戶等成套手續賣給他人。上述公司賬戶均被犯罪分子用於電信網絡詐騙。

▶二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受騙案件多發,涉及領域相對集中。由於未成年人社會經驗不足、老年人對網絡操作不熟悉等原因,近年來這兩類人羣受騙案件持續多發。從受騙領域看,未成年人主要集中在直播打賞、網絡遊戲、網絡購物等;老年人主要集中在養老投資、養生保健以及獨居老人情感交友等。如,檢察機關辦案發現,張某等人以爲明星投票打榜爲名,騙取5名被害人錢款9萬餘元,其中4人系未成年人。

▶三是公民個人信息泄露問題較爲突出,行業“內鬼”值得警惕。2021年,檢察機關起訴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9800餘人,同比上升64%。公民個人信息泄露成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源頭行爲。犯罪分子通過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註冊手機卡、銀行卡,作爲詐騙犯罪的基礎工具;或利用這些信息對詐騙對象進行“畫像”,實施精準詐騙。辦案發現,有不少行業“內鬼”泄露個人信息。2021年,檢察機關起訴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的“內鬼”500餘人,涉及通信、銀行保險、房產、酒店、物業、物流等多個行業。被告人多爲層級較低工作人員,也有部分離職人員,泄露的公民個人信息種類多、數量大,部分屬於個人敏感信息。

▶四是網絡技術被用於犯罪,背離技術向善的宗旨,降低了犯罪“門檻”。爲逃避監管或規避調查,犯罪團伙通過技術外包、購買技術服務等形式,加強犯罪的“技術對抗”。一些技術公司、技術人員違背行業規範和職業準則,對服務對象和項目不加辨別,非法提供技術支持,放任危害結果發生。經由技術的介入加持,犯罪實施“門檻”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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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嚴懲網絡犯罪

淨化網絡空間

針對辦案中反映的趨勢問題,全國檢察機關堅持“全鏈條打擊、精準化預防、一體化治理”思維,依法加大對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的打擊力度,積極營造“天下無詐、全民反詐”的良好社會環境。

▶一是堅持依法從嚴,加強全鏈條懲治,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多發高發態勢。聚焦重點領域、新型手段、特殊對象,加大力度打擊刷單、直播、網絡遊戲、虛擬幣投資詐騙,以及針對老年人、未成年人實施的詐騙。會同公安機關全力打擊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依法懲治爲詐騙犯罪“輸血供糧”的各類網絡黑產犯罪,深入開展“斷卡”行動,從嚴懲治行業“內鬼”非法泄露個人信息以及利用虛擬幣爲詐騙分子“洗錢”等行爲。會同最高法院、公安部制發《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進一步紮緊打擊防範法網。

▶ 二是注重政策把握,區分對象寬嚴相濟,確保案件辦理效果。立足系統觀念、法治思維,堅持將懲治重點放在犯罪集團、犯罪團伙的組織者、策劃者、指揮者和骨幹分子、販卡團伙、職業“卡商”、行業“內鬼”上。針對年輕人尤其是在校學生淪爲犯罪“工具人”、詐騙犯罪幫兇的情況,堅持以教育、挽救、懲戒、警示爲主,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聯合教育部制發典型案例,引導增強辨別能力和防範意識。

▶三是強化訴源治理,堅持數據賦能,主動協同推進網絡領域綜合治理。結合司法辦案,針對電話卡銀行卡管理、校園治安管理、保險行業個人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突出問題,上海、浙江、江西、甘肅等地檢察機關通過制發檢察建議、風險提示函、簽訂備忘錄等方式,督促加強綜合治理。注重發揮刑事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雙向合力,積極探索在個人信息保護、網絡治理領域建立辦案聯動機制,加強對網絡空間的綜合保護。堅持大數據思維,浙江等地主動探索,推動建立電信網絡違法犯罪的一體化、智能化公共數據平臺,強化數據集成分析研判,實現由個案辦理式監督向類案治理式監督轉變,及時發現網絡治理的“死角”“盲點”,努力推動形成治理合力。

▶四是立足預防爲先,加強以案釋法,營造“全民反詐”的良好社會氛圍。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主動會同各地教育部門,集中組織開展“反詐進校園”活動,走進7000多所大中專院校,講授法治課,共築校園網絡安全防線。在最高檢官微開設“反詐進行時”專欄,每週發佈反詐宣傳作品。注重結合檢察聽證,同步開展以案釋法,加強對涉案人員及其家庭成員的教育,提升社會公衆的網絡法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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