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長治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王俊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俊飈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爲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財物;把手中權力異化爲謀取私利的工具,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貸款融資、職務調整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俊飈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俊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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