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首隻重大違法強制退市股出現了!

3月2日晚間,*ST新億發佈公告稱,近日已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決定書認定的事實及公司2020年年度報告,*ST新億2018年、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追溯調整後,公司2018年-2020年連續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

當晚,上交所向*ST新億火速下發監管工作函和擬終止上市事先告知書,公司股票自3月3日開盤起停牌。上交所表示,*ST新億2018年-2020年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根據相關規則,上交所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對其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據悉,上交所將在公司股票停牌後的15個交易日內作出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

財務造假被執行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一封行政處罰決定書,宣告了*ST新億將強制退市的最終命運。

3月2日晚間,*ST新億發佈公告稱,近日已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經證監會查明,*ST新億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兩項違法事實。

虛假記載方面,*ST新億2018年、2019年年度報告均存在虛假記載。具體來看,公司虛增2018年營業收入1338.54萬元、利潤總額129.11萬元,佔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100%、利潤總額絕對值的5.24%;虛增2019年度營業收入572.36萬元、營業外收入7590萬元、利潤總額7924.82萬元,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分別佔當年披露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的55.13%、253.78%。

追溯調整後,*ST新億2018年、2019年連續兩年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2019年由盈轉虧。而2020年,*ST新億僅實現營收345.87萬元,這意味着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連續三年營業收入均低於1000萬元,已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實際上,早在去年10月,*ST新億便已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當時,*ST新億已在公告中表示,可能觸及營業收入3年低於1000萬元的重大違法退市情形。此後,*ST新億根據相關規定,每5個交易日披露一次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截至2月26日,公司已披露十八次退市風險提示公告。

根據相關規則,*ST新億應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時開始停牌,因公司未發佈申請停牌的公告,於是上交所對*ST 新億公司股票實施停牌,後續該所將在規定時間內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覈意見,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決定。

尚未退出的投資者

還有退市整理期交易機會

公開資料顯示, 多年以來,*ST新億主營業務空殼化、公司治理混亂,違法違規事項頻繁發生。

例如,公司歷年年報的審計意見均爲保留意見等非標準意見,會計師對於公司收入真實性、關聯方資金佔用、持續經營能力等事項均提出質疑。2015年以來,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已被證監會行政處罰3次,被上交所紀律處分5次,違規事項包括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8年及2019年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重大債務、關聯交易及關聯擔保等重大事項均存在未披露情形。目前,公司實際控制人黃偉已被市場禁入,塔城公安局對*ST新億、黃偉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一案已立案偵查。

記者翻閱公司前期公告發現,上交所對*ST新億長期高度關注,頻繁發函問詢公司。數據顯示,2018年以來,上交所向公司發出約50封問詢函,其中關於定期報告的事後審覈問詢函約10封,多次向市場提示公司業務真實性及資金往來存在重大風險。

面對基本面混亂的*ST新億,投資者也早就用腳投票。自2021年10月22日以來,*ST新億股價已累計下跌52.09%。截至3月2日收盤,A股兩市股價最低的便是*ST新億,最新收盤價爲1.03元/股(除去停牌個股)。

Wind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9月末,*ST新億股東總戶數爲24087戶。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在摘牌前有退出需求的投資者,規則給予了15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交易機會,期滿將正式摘牌退市。

打擊財務造假進行時

2021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明確指出要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查處虛假陳述、財務造假等違法行爲。這次對於*ST新億的行政處罰,再次彰顯證監會對打擊財務造假“零容忍”的堅決態度,對優化資源配置、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某資深市場專家稱,早在2018年11月,滬深交易所就發佈了《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明確了4種重大違法退市情形,即首發上市欺詐發行、重組上市欺詐發行、年報造假規避退市以及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而後在2020年的退市制度改革中,在保留原有重大違法退市標準的前提下,新增了“造假金額+造假比例”的退市標準,重大違法退市規則體系日趨成熟,對打擊財務造假的信號已非常明顯。

“在此背景下,*ST新億卻依然頂風作案,企圖通過構造貿易、租賃、物業管理等業務,做大營業收入,規避財務類退市指標。上述財務造假的違法行爲,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損害了投資者權益。建議投資者可通過合法途徑,理性主張股東權利。”上述專家表示。

在業內看來,*ST新億將被交易所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充分說明監管部門踐行“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方針的決心,堅定維護退市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的監管態度,對嚴重擾亂市場秩序、觸及退市情形的公司,做到了“應退盡退”。

編輯:王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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