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間,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計劃加大投資規模,累計投資將超3萬億元。

根據公開數據,南方電網“十四五”期間投資規模將超6200億元,2022年固定資產投資繼續保持在1000億元以上;國家電網“十四五”期間投資應超過2.5萬億元,2022年計劃總投入爲5795億元,其中電網投資計劃爲5012億元。

電網投資規模加大,未來成效如何?

一、電網投資,GDP帶動效應顯著

電網投資強度加大,既能拉動上下游產業鏈企業,滿足日益增長的電力需求,又爲跨區跨省電力交易提供保證。

從電網投資方向看,加強電網互聯互通,解決可再生能源大規模併網、大範圍配置,未來特高壓、智能配電網和新型儲能將是投資重點。

這一方面將有利於全國範圍內可再生能源調配,另一方面能更好地保證電網運行安全。同時,滿足全國範圍內電力需求的持續增長,爲電力全國統一市場建設打好基礎。

電網投資對GDP的拉動效應,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帶動電網上下游產業,特別是上游電力裝備製造業、勘察設計、建設承包等,但拉動效應有限;

2.改善能源資源配置,特別是缺電窩電並存問題,有利於建設電力統一市場,並推動缺電地區經濟增長;

3.解決急劇增長的新能源電力配置、併網和消納,助推新能源產業鏈的快速成長和國家能源綠色轉型。

綜合以上三方面的拉動效應,假設乘數效應爲2,未來五年電網投資帶動的GDP增加額可達到6萬億元。

按平均年投資規模6000億元估算,不考慮滯後效應,每年可帶來1.2萬億元的GDP增量。

二、“省內郵票”,電價上漲的負面效應

中國電力的定價體系採取“郵票法”,既包括上網電價、銷售電價,也包括輸配電價。也就是說,在某個特定的省市區內,同一分類的電力用戶,購買同一種電量產品,電價是相同的。與發電企業、電力用戶所在的地理位置無關,與電量輸配的具體路徑無關,與電網提供運維服務和成本無關(包括線損)。

各省市區電網以及電力輸入端跨區跨省特高壓的投資,都將覈算並計入終端電價,而且在各自區域平攤,各地輸配電價格定期覈算、調整並對外公佈。

輸配電價格升高,推動電力終端價格上漲。

終端電價上漲必然對GDP產生負面影響,但對各行各業影響差異很大:

1.對耗能較小的高技術、輕資產企業影響有限,電價彈性小;

2.一般工商業有一定的影響,電價彈性不高;

3.對農林牧副漁業也有一定影響,電價彈性也不高;

4.中低端製造業比較耗能,影響較大,電價彈性較高;

5.高耗能產業,如鋼鐵、煉化等,影響很大,電價彈性高。

電力涉及範圍廣泛,既關係到居民生活,又影響各行各業,特別是高電能消耗產業。電價下調,更多產業會受益而因此興旺;電價上調,一些企業將萎縮。

假設:

1.按照五年3萬億元投資,即年平均投入達6000億元;

2.按10%的投資回報即十年內收回成本;

3.未來五年全國用電總量按年均9萬億千瓦時;

4.電網投資成本在全國範圍內平攤。

初步測算:終端電價將在現有基礎上每年疊加約0.008元,即第一年0.008元,第二年0.016元,第三年0.024元,第四年0.036元,第五年0.04元,第六年0.04元,…,第十年0.04元。

不考慮電價增加對需求的反向影響,靜態看,電價每增加0.008元,終端電力消費成本將升高720億;電價增加0.04元,電力成本將升高3600億元,投資成本回收期內造成的GDP損失參見下圖。

如果電價對經濟增長的乘數效應爲3,十年內造成的GDP損失達8.64萬億元;如果乘數效應爲2,GDP損失達5.76萬億元;如果乘數效應爲1.5,GDP損失爲4.32萬億元。

以上簡單靜態模型顯示,電網投資對GDP長期影響,可能是負面的,也可能是正面的,這主要取決於以下幾個方面:

1.投資成本帶來的輸配電價格上漲的幅度;

2.投資的區域佈局對經濟增長的乘數效應;

3.投資區域輸配電價格對經濟的乘數效應。

電網投資短期內對GDP增長效應顯著。長期看,雖然推高了終端電價,只要投資佈局合理,解決缺電和窩電問題,對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負面影響可以降到最低,總體效應可以是正面的。

三、投資佈局,公益與盈利間的平衡

所有投資都是需要回報的,電網投資也不例外。

電網投資是沉沒成本,不能用於其他用途,也沒有其他來源的回報,不管投資效果如何,只能加到終端用電的成本中。

電網投資主要集中於以下方面:

1.超高壓及特高壓電網,服務跨區跨省的電力傳輸;

2.高中低壓配電設施,服務省內電力配送;

3.各類新型儲能,輔助調頻調峯等各項服務;

4.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和升級,提升電網安全性和智慧化。

以上投資將覈定納入輸配相關成本,計入終端電價,由電力用戶承擔。也就是說,電網投資最終將成爲接受端或所投資省份的所有電力用戶共同承擔的成本。

考慮各地區用電負荷分佈及數額差異,無論採取單一制還是兩部制電價,在面積大負荷小的區域,電網投資成本高,收益小,投資回收週期長,甚至難以回收;負荷主體集中且用電量大的區域,投資回報更好。

爲此,電網企業將更偏好投資到經濟相對發達,負荷較高,電價承擔能力強的區域,而經濟欠發達及農村地區非電網企業投資的優先選項。

電網作爲盈利性企業,一方面要接受國資委考覈,特別是收入和利潤指標的考覈;另一方面,需要承擔相應的公益責任和特定使命,即使沒有盈利的項目也必須投資,以支持欠發達地區的發展。

因此,電網企業的投資佈局以盈利爲先,還是以公益爲先,出現兩難糾結。

四、加大投資,電網企業的內在動力

當前,主流電網企業都是中央企業,受國務院國資委監管和考覈。國資委對電網企業的定位是盈利性企業,收入和利潤是主要考覈指標,所以電網企業面臨的問題是:

1.主要的目標考覈:收入及利潤增長

2.制約條件:(1)價格部門對輸配電成本的核算;(2)地方政府對電力送出及輸入的相關限制;(3)相關制度辦法對電網營業範圍的限制等。

3.電網完成目標考覈的主要措施:

收入及利潤增長主要來源於輸配電、電價差及相關產品和服務。

(1)增加輸配電收入。輸配電收入多寡取決於投入成本及運營費用,所以有動力做大投資、做大運營,將全國所有電力納入其輸配體系。顯然,自發自用、自備電廠、隔牆售電、源網荷儲一體化等都與電網追求的目標不一致、甚至相反,各地執行起來自然磕磕碰碰、費時費力、難以落地。

跨區跨省的特高壓投資既需要穩定並足量的電源輸出,又需要輸入方充足的電力需求,而且輸入後的價格讓電網能夠有利可圖。爲此,單一輸送可再生能源電力應該不是最優或次優選擇,甚至不是選擇。如果無利可圖、甚至虧損,電網企業投資跨區跨省特高壓,以專用於可再生電力輸送,其可行性與積極性大大降低。

地理面積大、電力負荷小的區域也不符合電網企業的投資偏好,不但投資回收期長,而且可能虧損。

(2)增加電價差收入。電價差收入多寡取決於電力交易市場外的部分,壓低併網價格並抬高終端銷售價格,與電網企業目標一致。電網企業兼營代售電,賺取代理費用和差價,相比其他售電同行,自然有無可比擬的優勢,存在或多或少“擠壓”同行的內在成因。

(3)增加其他相關收入。電網相關產品和服務所含業務繁雜,既有與輸配主業緊密相關的上下游產業鏈及服務,又有關係鬆散的各類“三產”甚至金融業務。在主業強勢配合下,一些產業和服務已經集團化經營,構成電網企業重要的收入來源。

五年合計3萬億的電網投資必然帶來相關產業,特別是電網上游相關製造業和施工企業業績大增,刺激GDP增長。同時,有利於提升電網智慧化和安全性,並一定程度上有助可再生電力遠距離配置及併網消納。

長期看,如果投資的沉沒成本全部轉化爲輸配費用,並加載於近期已經大幅上漲的終端電價,對GDP長期效應需要評估,正負效應都可能存在。

考慮電網投資需要兼顧更多的公益性,承擔能源綠色轉型重任,未來電力改革及統一市場建設,是否需要討論以下兩個議題:

一是將電網企業定位爲公益性企業是否更好?如果將安全前提下的度電輸配電成本降低、可再生電力併網消納比例等作爲考覈目標,將更有利於投資推動、成本降低、經濟增長、綠色轉型和區域均衡發展。

二是新能源電力就近使用爲主是否更好?長距離輸送大大增加電網投資,配以各種輔助服務,成本大幅上升,到接收端和終端用戶後或將沒有競爭優勢。就近消納,既節省電網及輔助服務投資,又方便運維,同時,低電價有利於地方招商引資和高耗能產業進入,助推當地經濟發展。

(本文經作者授權發佈,僅代表作者觀點。作者單位爲國合洲際能源諮詢院。該機構專注於石油天然氣、電力、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煤炭等能源相關行業的深度研究、評估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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