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兩會聲音|全國政協委員花亞偉:允許30歲以上單身女性生育一胎)

全國政協委員,農工黨中央委員,農工黨河南省委專職副主委、河南省監督委員會主任,河南省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副會長花亞偉,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擬提出關於完善支持生育政策的提案。

花亞偉在提案中呼籲,全社會以更加包容的態度對待未婚生育,滿足大齡單身女性的生育意願,對其生育的孩子在落戶、就學、就醫等方面一視同仁。他建議,允許年滿30週歲以上的未婚女性生育一胎,且享受合法生育的產假、生育保險等權利。

以下爲提案全文:

據統計,2020年全國新生兒出生率較上年下降14.9%,2021年全國人口僅新增48萬左右。專家預測,我國將很快迎來人口負增長。除生育意願不高等社會因素外,“不讓生”“生不出”同樣是影響生育水平的重要原因。一是流產胎兒數量衆多。《中國衛生健康統計年鑑》顯示2019年中國人工流產人數達976.2萬例,加上私立醫院和地下診所,這個數據可能與每年新生人口數量相當。二是由於人口結構性失衡等因素,大量適齡青年無法走進婚姻殿堂,成爲“剩女剩男”。據民政部門統計,1.7億90後僅約1000萬對結婚,已婚者中離婚率近35%,衆多大齡“剩女”生育意願強烈卻連適婚對象也找不到,有可能錯過生育年齡。三是不孕不育率居高不下。報告顯示,中國的不孕率從1997年的3.5%提高至2019年的16.4%,預計2023年將增至18.2%。即平均每7到8對夫妻中就有一對遭遇生育困境,且呈年輕化的趨勢。

一、存在問題

(一)未婚生育得不到社會包容和政策保障。按照當前法律法規,未婚生育哪怕是頭胎也是違法的,要面臨徵收社會撫養費等行政處罰制裁,更無法享受產假、生育保險等相關待遇。違法生育者生產期間工資福利待遇得不到保障,檢查費、手術費、住院費等均不能報銷。

(二)引流產對婦女傷害大。大量的引流產不僅傷害了衆多的無辜胎兒生命,而且對孕婦健康造成巨大威脅。不少女性因多次引流產而導致徹底失去生育能力。

(三)未婚婦女生育權無法保障。女性卵巢功能23至30歲之間處於高峯,之後開始逐漸下降,35歲後呈較快下降。原國家衛計委2003年修訂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規定“禁止給不符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和條例規定的夫婦和單身婦女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單身女性不能在國內醫療機構合法凍卵、人工授精。許多未婚大齡女性爲在年輕時留下一線生育願望,不得已被迫去境外取卵凍卵或人工受孕。

(四)卵子緊缺,輔助生殖花費高。據估算,不孕不育患者中約有20%需要人工生殖輔助技術來完成生育意願,其平均花費在15萬元以上;由於其的治療費用未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許多家庭難以承受。加上,適齡女性合法捐卵積極性不高,許多需要卵子的不孕不育患者無法實現當父母的願望。我國禁止一切商業化供卵行爲,“捐贈”是卵子合法流轉的唯一方式。原衛生部《關於印發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與人類精子庫校驗實施細則的通知》規定借卵治療只能限於做試管嬰兒的女性有剩餘卵子且本人自願捐贈出來的情況。所以,即使有人捐卵,也沒有機構受理,更沒有地方保存,客觀上加劇了卵子供需矛盾,導致了地下卵子市場猖獗。

二、建議

(一)更新觀念,完善政策,增強對生育的容忍度。隨着社會發展和進步,人們對家庭和婚姻、生育的觀念已發生了很大變化。建議全社會以更加包容的態度對待未婚生育,逐步完善相關法律政策,滿足大齡單身女性的生育意願,保障其生育權利,對其生育的孩子在落戶、就學、就醫等方面一視同仁。修訂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允許年滿30週歲以上的未婚女性生育一胎,且享受合法生育的產假、生育保險等一切權利。

(二)完善輔助生殖相關政策。一是允許超過30歲的健康女性不論婚否,均可自願取卵凍卵。二是允許年滿30歲的未婚未育女性,進行人工授精、試管嬰兒等助孕手術。三是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建立標準的卵子庫,完善規範卵子和卵巢組織冷凍管理,對自願捐卵者可由醫療機構給予一定經濟補助。四是將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發生的相關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範疇。

(三)適度設置墮胎門檻,減少引流產數量。一是對墮胎設置門檻。除非母嬰健康可能受到威脅、受強姦等非法侵害導致懷孕、嬰兒有殘疾風險、孕婦年齡未滿20週歲等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允許隨便墮胎。二是加強校園生殖健康教育,減少意外懷孕。三是加大對引流產的醫療監管和提高開展此項服務醫療機構的技術門檻,最大限度減少對育齡女性的傷害。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