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11日訊(記者 杜丁)日前,寧波市場監管微信號發佈了2021年查辦的“部分違法廣告典型案件”,其中,寧波菲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飛莫”)因發佈虛假廣告被罰21.28萬元。

通報顯示,飛莫在微信公衆號上發佈推文,宣傳“HIMESO水光美容儀”產品,包含“……皮膚科醫生臨牀結論:使用21天后,33位受試者皮膚色度L*值(祛黃)力提升83%,膚色提亮65%,細紋減少32%,色斑減少38%……”等內容。在某電商平臺店鋪飛莫美容儀產品宣傳頁面,含有“標杆媒體 推薦認證…… ”等內容。

通報稱,該企業無法提供以上內容的有效證明材料,宣傳內容與實際不符。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屬於發佈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爲。

2021年9月,寧波市市場監管局國家高新區分局做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爲,並處罰款21.28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該企業主打產品“水光針美容儀”宣稱“28天皺紋數量減少41.73%”,因涉嫌虛假宣傳被消費者質疑並被媒體曝光。

資料顯示,寧波菲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7年11月,主打中高端家用美容儀產品。目前主要有潔面儀和水光儀兩條儀器類產品線,配合精華液、面膜等配套護膚品。崔澤昊爲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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