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局网站3月11日消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完成《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国家有关部委、相关企业等各方面意见,并于2021年11月-2022年1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项目组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3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项目组。

《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提出,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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