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北京某科技公司遇到了一件麻煩事——其與河南鄭州一家科技公司有長期合作,後因鄭州公司資金週轉困難無法正常支付貨款,北京公司出於信任先行墊資,並與鄭州公司簽訂還款協議;然而,鄭州公司並未按協議約定支付費用。無奈之下,北京公司向北京法院提起訴訟。

  不料,庭審中,鄭州公司對北京公司提交的還款協議並不認可,提出這份協議加蓋的鄭州公司印章是僞造的,要求對印章進行鑑定。這讓北京公司的心一下子涼了半截:“我們墊進去了那麼多錢,這一鑑定,案子非拖個一年半載不可,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拿回錢了。”

  但讓北京公司沒想到的是,鑑定意見不到半個月就拿到了,隨即案件就通過調解解決了。如此高效,讓北京公司負責人直言:“着實有點意外。”

  這是北京法院推進司法鑑定規範化管理的成果,也是助力優化營商環境的一個縮影。近年來,北京法院持續深化立案、審判、執行及訴訟服務、審判管理等各領域全流程改革,出臺系列舉措,全力爲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保障。

  改革委託鑑定程序

  審查效率大幅提升

  在北京公司與鄭州公司的糾紛案中,爲何鑑定意見能這麼快拿到?

  原來,法庭上,承辦法官向當事人出示了一份《委託司法鑑定規範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提示當事人按照《指南》的內容準備樣本材料。雙方按照《指南》準備的材料一次性就通過了審查,2021年9月15日法院正式委託北京長城司法鑑定所對涉案協議的公章進行鑑定,9月28日鑑定所就出具了鑑定意見,認定公章是真實的。

  有了鑑定意見這一有利證據,法官不失時機地爲雙方開展了進一步的調解工作,證據面前鄭州公司不再堅持,雙方很快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及時履行了約定義務。一場原告預期中的“持久戰”就這樣速戰速決了。

  據瞭解,隨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北京法院委託鑑定評估的案件呈現數量多、增長快、難度大等特點。而長期以來,委託鑑定評估時間長始終被認爲是“拖累”訴訟進程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當事人反映強烈的問題之一。

  對此,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劉雙玉解釋說:“由於鑑定評估專業性強,當事人和律師在向法院提出鑑定申請時,往往會出現選擇類型不準、委託事項不明、鑑定材料準備不全等情況,而法官作爲裁判者,對不同專業領域的知識也很難做到全面掌握,因此經常造成鑑定申請、審查、委託之間多反覆、時間長。”

  執業多年的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君恆感受頗深:“司法鑑定這個領域太專業了,申請鑑定時應該申請哪些鑑定項目、怎麼描述鑑定需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之前都不是很清晰。經常是申請遞交上去了,結果因爲規範問題,兜了一圈又回來了,浪費了大量時間。”

  作爲鑑定人的楊保豐也同樣苦惱:“委託不規範,我們就要反覆和法院進行溝通,向當事人解釋,大量的時間就浪費在了這些程序工作上,也導致了司法進程的拖延。”

  據北京法院統計,此前,從當事人提出鑑定申請到鑑定機構審查受理的前期準備和補充材料時間,約佔到全部鑑定評估用時的70%。

  針對這一情況,在服務中小微企業,優化營商環境的過程中,北京法院將規範委託鑑定程序列爲重點改革事項。

  從2018年起,北京高院與市司法局聯合推進司法鑑定工作的規範化管理,出臺一系列制度文件,嚴控對外委託、補充鑑定材料等關鍵流程節點,並在全市法院組建專職團隊,對委託鑑定工作實行集約化管理,同時搭建起線上全流程的委託鑑定平臺。

  在各項改革推進過程中,北京高院、市司法局於2021年9月8日聯合發佈全國首個《指南》。《指南》圍繞法醫臨牀和文件手印兩大鑒定事項,細化了這兩大項下的21小項司法鑑定類別,逐條指引當事人瞭解鑑定申請如何提起、委託事項如何確定、鑑定材料如何準備等關鍵信息,通過規範委託司法鑑定工作促進審判工作提質增效,減少當事人訴累。

  “《指南》帶來的最大變化就是減少了鑑定程序的‘空轉’,申請材料不會再反覆‘兜圈子’了。”韓君恆說。

  《指南》下發以來,北京法院自當事人提出鑑定申請到對外辦理委託手續,審查效率大幅提升,同比縮短53.9%,專業機構一般案件鑑定評估週期也從2018年初的109天逐漸降到30天左右,爲被拖入訴訟的中小微企業贏得了時間,爭取到更多的生存機會。

  在近期發佈的優化營商環境5.0版改革措施中,北京法院稱將繼續聯合相關行業協會編制和發佈委託鑑定評估指引,強化對鑑定評估整體用時、委託事項、受理標準和鑑定材料的規範性管理。

  快捷糾紛解決機制

  爲中小微企業紓困

  一起存在諸多爭議點且融資額巨大的股權認購糾紛,從立案到一審判決需要多長時間?

  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的答案是:不到3個月時間。

  原來,位於北京豐臺科技園區內的一家新三板上市民營企業,爲了擴大自身新能源電動車產能,與被告廣東東莞某電子公司簽訂了一份《股份認購協議》。可協議簽訂後,東莞公司卻因爲市場前景預期等原因要放棄投資,以雙方簽訂的協議未生效爲由,拒絕給付3000餘萬元的投資款。

  “案件涉及的法律爭議點比較多,但雙方之前有不錯的合作基礎,於是我想先做調解工作試試。”豐臺法院商事審判庭庭長徐衝說,案件判出去並不難,但司法應當考慮哪種路徑對企業發展最有利。

  利用商事審判庭身處科技園區的優勢,徐衝邀請園區管委會共同參與開展工作,但因雙方當事人另一起糾紛的處理結果影響了調解,只得作罷。徐衝隨即加快了審理進度,在充分論證《股份認購協議》有效性的前提下,判決被告繼續履行協議所規定的出資義務,並支付違約金459萬元。這一結果,讓北京科創企業又看到了發展的曙光。

  徐衝告訴記者,辦案“快”的背後,依託的是豐臺法院推行的“調解+速裁”工作機制。

  針對中小微企業的司法服務需求,豐臺區法院聯合區工商聯共同創建了“民營企業產權保護調解室”,法院聘請調解員,並吸納專業的商事調解機構參與其中。涉及中小微企業的案件,立案庭依據繁簡分流要求,將滿足訴前調解條件的案件轉入該調解室,按照不同行業邀請對應的機構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案件商事審判庭提前介入、指導調解。一旦確定無法調解的,立即轉入商事審判庭,利用前期已經在調解中查明情況的優勢,實現快審快結。

  據統計,豐臺區“民營企業產權保護調解室”2021年成功調解案件160餘件,涉案金額5000餘萬元。在商事審判庭審理的全部案件中,超六成均經過前端調解,商事案件整體審限比之前提升了11.6%。

  如今,“民營企業產權保護調解室”這個品牌,正在北京一中院、門頭溝、石景山、通州等多個法院落地生根,其以日常治理疏導、糾紛聯合化解等多項機制,不斷爲中小微企業的糾紛化解提速增效。

  記者從北京高院瞭解到,推行更加快捷的糾紛解決機制始終是北京法院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一環。2021年,北京全市法院繼續推行“多元調解+速裁”工作機制,吸納了137家單位爲法院的特邀調解組織,將495名特邀調解員納入速裁團隊;全市基層法院調解成功案件與速裁結案超過41萬件,用21.4%的民商事法官化解了72.56%的民商事糾紛。

  加強智慧法院建設

  訴訟全程提速增效

  疫情期間,一起企業設立糾紛二審案件訴至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這起案件中,兩名自然人與北京某中小企業簽署了一份投資協議,要共同設立一個新的目標公司,其間產生了糾紛。這起案件的兩名上訴人都在福建,其委託的律師在廣東,北京公司委託的也是福建律師,相當於全部訴訟參與人都在外地。

  面對這種局面,承辦法官田璐決定啓動“雲法庭”。在取得各方當事人同意,並在前期充分指導各方當事人使用方法的基礎上,庭審順利進行,僅用一個小時就完成了全部庭審流程。

  據瞭解,從2020年初疫情暴發至今,“北京雲法庭”不斷升級完善,如今已能滿足400個法庭同時開庭。不僅如此,網上立案、網上調解、網上保全等各項訴訟服務已全部開通,實現了訴訟的全程網辦。據統計,2021年北京全市法院網上立案率達71.2%,同比增長55.6%,而線上庭審佔到庭審總數的67.4%。

  對此,北京律師湯敏志深有感觸地說:“現在對於北京律師來說,線上開庭已是很普遍且很習慣的庭審方式了,方便快捷,應用越發順暢。”

  另一個讓湯敏志感觸很深的地方,便是對“閱卷難”問題的破解:“此前對律師而言,閱卷是個非常頭疼的問題。律師要聯繫法院的檔案室並通過預約進行辦理,如果預約人數過多就需要排隊,耗費了律師大量時間和交通成本。現在律師坐在辦公室就可以直接網上申請,法院網上審覈後,律師可以直接網上查閱電子檔案卷宗材料,與之前相比真是天壤之別。”

  據瞭解,爲破解“閱卷難”問題,北京法院不斷推進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和深度應用。

  記者在北京高院電子卷宗生成中心看到,顯示屏上實時顯示着法院卷宗的生成、調取、歸檔等各類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忙碌地進行着紙質卷宗的掃描、加工、校驗等工作。通過電子卷宗生成中心,訴訟中提交的文件、實施的訴訟活動都可同步轉化爲電子數據,生成電子卷宗。這不僅爲法官辦案提供了便利,也爲後期當事人查閱電子檔案卷宗信息奠定了堅實基礎。

  目前,北京全市法院中已有10個法院建成電子卷宗生成中心,法官也已初步養成了依託電子卷宗全流程無紙化辦案的工作習慣。

  劉雙玉表示,在5.0版優化營商環境改革措施中,北京法院還將進一步加強智慧法院建設,努力優化市場主體的訴訟體驗,並持續深化民事訴訟繁簡分流改革,繼續加強審判質量效率管理,進一步完善對鑑定機構量化考評等配套措施,推動訴訟全程提速增效。

原標題:爲中小微企業爭取更多生存機會 北京法院推動訴訟提速增效

值班主任: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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