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娱乐专稿3月15日报道 315日下午,上海税务部门通报,知名艺人邓伦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1.06亿元。

据目前公开信息,邓伦或是娱乐圈首个因偷逃税被曝光的男艺人。



网易娱乐联系多位圈内人士,得到的第一回复都是:不奇怪。

有知情人士向网易娱乐透露,去年12月份至春节前,在娱乐圈内有过一波税务的自查自纠,气氛非常紧张,有一些人进行了补缴。邓伦此次被曝光,极有可能是没有主动补缴。

有权威的财经律师表示,国家税务部门查税的力度持续加大,目光盯紧娱乐行业,尤其是演员艺人,今年还会陆续曝光其他艺人偷逃税行为。

邓伦或成首个被曝光偷逃税的男艺人

根据通报来看,税务部门是通过大数据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

经过调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

税务部门依法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根据目前公开的资料,邓伦或是娱乐圈首个因偷逃税被曝光的男艺人。在他之前,多位女艺人被曝光偷逃巨额税款。

2018年,著名女演员范冰冰女士偷税漏税被举报之后,连罚带补一共交了8.8亿人民币。

2021年,女演员郑爽被税务部门调查,一年之内,郑爽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达到4526.96万元,少缴税款2652.07万元,经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

紧接着年底,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此外,雪梨、林珊珊等头部带货主播偷逃税也相应被罚。这其中,还包括没有被曝光的部分头部主播。

有知情人士向网易娱乐透露,去年12月份至春节前,在娱乐圈内有过一波税务的自查自纠,气氛非常紧张,有一些人进行了补缴。邓伦此次被曝光,极有可能是没有主动补缴。

北京一权威财经类律师告诉网易娱乐,国家税务部门查税力度持续加大,今年还会有艺人陆续被曝光偷逃税。

明星艺人初犯偷逃税或判刑?有代表建议“加强研判”

范冰冰偷漏税被查8.8亿曝光以后,明星艺人偷逃税行为再次走入公众视野。一时间,娱乐圈的明星艺人们纷纷加入了浩浩荡荡的补缴大行动。

很多人纳闷,冰冰女士是否该判刑?但是,普法大拿罗翔老师给我们解释了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七)》中,针对《刑法》第201条修改后的条款,罗翔称之为“冰冰条款”:

“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幸运的是,在此之前,范冰冰一次都没被罚过。

面对明星艺人的巨额偷漏税,今年两会上,有代表、委员也提出自己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则隐晦地提出,“对税款(逃税)、罚款金额巨大的,是否适用刑法有关首次查处并及时补缴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加强研判。”

这是否可以推测,对偷逃税金额巨大的行为,不适用“初犯不追究刑则”的条款。

目前税务立法目的是交税,而不是惩罚

对于有代表提出对“初犯不追究刑则”“加强研判”的声音,网易娱乐咨询了法律界权威人士。

对方指出,目前的法律规定,更利于追缴税款,而不是惩罚,所以,再度修改《刑法》“初犯不追究刑则”的可能性不大。

但是,也有声音指出,对“初犯是否追究刑则”“加强研判”已足以给娱乐圈的富人们敲响警钟:在撅着腚淘金的同时,也不要忘了该交的税,一毛钱都不能少。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作协主席、著名编剧赵冬苓在针对直播纳税的议案中谈到,虽然我国现有税收法律规定了直播营销平台的涉税信息提供义务,但是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必要的操作指引,不利于税收监管和遵从。

因此,她建议,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涉税信息报送合规指引》,结合不同平台的经营模式和发展特点,制定专门的涉税信息报送规则,明确平台报送涉税信息的地点、内容、方式、时间等,并界定信息报送义务的豁免规则。(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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