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月24日)晚間,金力泰(300225,SZ)公告稱,收到非獨立董事劉金梅、獨立董事王瀾的《辭職信》。二人均在信中表示,在任職期間,因相關工作受到干擾,導致現無法正常履職,故申請辭去該職務。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就在前一天(3月23日)晚間,金力泰合計持有公司3.45%股份的股東吳國政發函,提請公司202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罷免劉金梅非獨立董事職務、罷免王瀾獨立董事職務。

兩名董事均表示“相關工作受到干擾”

據金力泰公告,劉金梅、王瀾系金力泰第八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獨立董事,經金力泰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聘任,任期爲2019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不過,二人均表示,在任職期間相關工作受到干擾,導致無法履職,因此辭職。

金力泰對辭職信的內容回應稱,對公司董事的正常履職,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始終予以支持與配合。董事會成員在自2019年12月30日以來的歷次定期報告的相關文件中作了簽署與確認;在歷次董事會決議中均作出“同意”的表決並予以簽字確認。

同時,金力泰表示,在收到劉金梅、王瀾的辭職信後,立即於3月24日早間向劉金梅、王瀾發出函件,要求對方就辭職原因所指的具體事項及相關證據以書面形式向公司如實陳述及提交,但劉金梅、王瀾拒不配合,未按公司要求向公司提供相關說明以及證據。

此外,金力泰稱,劉金梅、王瀾分別作爲公司非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本應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但其卻在《辭職信》中無端指責、捏造事實,給公司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可能導致投資人及公司損失。公司對劉金梅、王瀾此種不顧職業道德、極度不負責任的行爲和態度予以強烈譴責,並將視情況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金力泰認爲,劉金梅、王瀾發來的《辭職信》中所述的辭職理由與事實嚴重不符,沒有任何依據。

此前,據金力泰3月22日公告,上市公司於3月20日收到監事王薇的《辭職信》,其申請辭去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監事及監事會主席職務。王薇在《辭職信》中亦表示,其在金力泰監事會的履職受到了干擾。

剛被股東提議罷免

資料顯示,2011年金力泰上市時,吳國政爲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並擔任董事長。之後,吳國政將股權轉讓。截至目前,吳國政合計仍持有金力泰3.45%的股份。

3月22日,吳國政發出函件,提請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中審議罷免劉金梅非獨立董事職務,罷免王瀾獨立董事職務,並提請選舉羅甸、吳純超爲公司非獨立董事,提請選舉於緒剛爲公司獨立董事。與此同時,他提請選舉沈旭東、朱順傑爲公司監事。

“爲更加有效地行使股東的監督權,推動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維護公司和股東利益。”吳國政這樣解釋發函的目的。同時,吳國政表示,原計劃要罷免未對公司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的監事王薇,鑑於王薇已提出辭職,因此作罷。

而對於罷免劉金梅的原因,吳國政表示,結合公司目前發展階段的實際需求、董事會成員的專業構成與資源賦能以及需要董事有更加充足的時間與精力投入於公司事務,劉金梅不再適合擔任公司非獨立董事。

至於罷免王瀾,吳國政亦稱,結合公司目前發展階段的實際需求、獨立董事的專業能力賦能,王瀾不再適合擔任公司獨立董事。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金力泰人事變動頗爲頻繁。3月22日晚,金力泰公告稱,董事兼副總裁嚴家華因個人原因辭去上市公司第八屆董事會董事及相關專門委員會職務,辭職後仍擔任上市公司副總裁職務;副總裁葛樂凡因已於近日獲得境外永居權並決定移民,不適宜再擔任上市公司副總裁,故辭去副總裁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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