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 史洪舉

近日,根據央視2022年“3·15”晚會曝光線索,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對暗藏捆綁軟件安裝陷阱的相關涉事企業進行調查覈實,並依法給予警告和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如今,電腦和智能手機已成爲人們工作生活的必需品。但無論是電腦還是各類終端,離開應用軟件,恐怕都無用武之地。現實情況是:一方面,人們對各種軟件深度依賴;另一方面,一些軟件開發者出於利益原因,常常通過各種方式“綁架”用戶,誘導或者強制用戶下載安裝,甚至違法收集用戶信息。
此次被罰的有關公司,正是通過其高速下載器暗藏捆綁軟件欺騙、誤導用戶下載。根據《規範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若干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在用戶終端上進行軟件下載、安裝等各類操作的,應當事先徵得用戶同意;捆綁其他軟件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示用戶,由用戶主動選擇是否安裝或者使用,並提供獨立的卸載或者關閉方式,不得附加不合理條件。可見,用戶在使用應用軟件時享有知情權和選擇權。
不管各類軟件爲用戶作出多大貢獻,都不能偏離法治軌道運行,相關企業更不能憑藉技術隨意“綁架”用戶,靠收割用戶來“壯大自我”。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用戶的合法權益不容侵犯。此次監管部門對違規企業進行警告並頂格罰款,無疑能形成震懾。特別是對某些應用軟件服務商來說,這是一記警鐘,能夠倒逼其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規則意識,嚴守合規經營底線。
軟件是爲用戶而生,任何企業或開發者必須始終把用戶權益放在心上。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開展各類經營活動,守好行業底線、職業底線,才能實現自身長遠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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