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張雅婷 實習生高藝 廣州報道 據歐盟委員會官方消息,歐盟委員會執行副主席、競爭事務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日前在演講中表示,2020年12月公佈的《數字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和《數字服務法》(Digital Service act)草案預計在今年10月生效。 

《數字市場法》的形成經歷了提案、討論成文、議會授權的過程,這是全面監管大型數字公司守門人權力的舉措。歐洲議會成員3月24日在布魯塞爾舉行的全體會議中,領導議會談判《數字市場法》的德國議員安德烈亞斯·施瓦布說:“該協議開啓了全球科技監管的新時代。”

誰是守門人?

歐盟委員會官網顯示,2021年11月23日,委員會修改了發佈於2020年12月的《數字市場法》,內容大約包含20條規定,整體框架包括歐盟和國家層面的集中執法、守門人概念的確定、對守門人施加的一系列該做和不該做的義務、守門人違反規則的後果等。

其中,守門人將從營業額(市場估值)、用戶數量和提供服務三個方面界定,需要同時滿足公司在過去三個財政年度中在歐洲經濟區(EEA)實現的年營業額等於或超過65億歐元或者在上一個財政年度平均市值達到650億歐元、在歐盟至少有4500萬的月度最終用戶和至少10000個企業用戶、平臺必須至少控制3個成員國的1項或者多項核心平臺服務這三個條件。

守門人的義務範圍是確立法案過程中討論最廣泛的內容。例如,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守門人需要允許第三方自己的服務進行交互操作,需要向在其平臺上投放廣告的公司提供數據測量工具的訪問權限;需要允許其業務用戶在該平臺之外推廣產品、簽訂合同,需要爲其業務用戶提供生成數據的訪問權限。同時,守門人不再阻止用戶卸載任何預安裝的軟件或應用程序;不得使用從業務用戶處獲得的數據與它們競爭;不得限制其用戶訪問該平臺之外的服務。

如果守門人違反《數字市場法》,違規企業或將被處以高達年收入10%的罰款以及高達20%的再犯罰款。在極端情況下,監管者甚至對相關企業予以拆分或迫使其出售業務。不過,平臺提出對其“看門人”地位認定的質疑,歐盟委員會將對此進行審查。

據瞭解,歐盟委員會是該法規的唯一執行者,各成員國有權授權國家主管競爭的機構對可能的侵權行爲展開調查,並將其調查結果轉交給歐盟委員會。

或將重塑科技巨頭服務方式

近幾年,亞馬遜谷歌、Meta(原Facebook)、蘋果等科技行業巨頭頻繁因壟斷行爲被多個國家和地區處以高額罰款,立法與監管手段亟待明晰。

《數字市場法》的出臺,賦予了監管者更廣泛的權力。據歐盟委員會2020年12月15日的發文,委員會執行副主席瑪格麗特·維斯塔格認爲“這兩項提案有一個目的:確保用戶能夠安全地訪問多種在線產品和服務。這些在歐洲運營的企業應該自由、公平地競爭,而我們能夠安全地網絡購物,能夠相信我們閱讀到的信息。這是同一個世界,線下違法的行爲,在線上同樣不被允許。”

歐盟委員會市場專員蒂埃裏•布雷頓同樣表示:“這項協議爲我們雄心勃勃重組歐盟內部市場的數字空間奠定了堅實經濟基礎。我們將根據客觀標準儘快確定守門人。在被指定後的6個月內,他們將必須遵守新的義務。通過有效執行,新規則將爲消費者和企業用戶帶來更大的競爭性和更公平的條件,這將使市場中有更多的創新和選擇。”

《數字市場法》試圖通過一系列嚴厲的制裁和新的限制,包括對數據共享和自我偏好做法的限制,遏制大型科技公司的主導地位,或將重塑幾個科技巨頭管理應用商店、廣告、電子商務和即時通訊服務的方式。

但這些企業對法案持有更多保留看法。2021年5月31日,Meta全球事務總裁尼克·克萊格公開表示,新法律“推動提高透明度和問責制的努力在根本上是正確的,但是有可能扼殺創新,加速全球互聯網分裂,有可能使產品的服務方式變得僵化,並阻礙推動技術進步的持續迭代和試驗”。蘋果發言人在發給《財富》的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仍然擔心(《數字市場法》)的一些條款會給用戶造成不必要的隱私和安全漏洞,而另一些條款將禁止我們對大量投資的知識產權收費。”谷歌的一位發言人告訴《財富》 ,該公司“擔心其中一些規則可能會減少創新和歐洲人可用的選擇”,並補充說公司現在將研究這項法案以確定需要遵守的內容。

(作者:張雅婷,實習生高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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