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柳宁馨 广州报道 4月1日起,海关总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这是综合保税区首个系统性管理办法,明确纳入融资租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业务。

近年来,综合保税区新业态发展十分迅速。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21年,全国综合保税区内保税维修业务进出口值1856.7亿元,同比增长3.8%;跨境电商网购保税业务进出口值688.2亿元,同比增长9.9%。这些新业态发展既带动综合保税区的产业升级,也带动综合保税区的进出口增长。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APEC跨境电商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健认为,此次新政的施行实际上是把综合保税区的管理进行统一整合,给企业减负,促进国际贸易,同时也明确监管原则,让企业有章可循,而随着综合保税区各项业务的扩充,也需要海关更精细化的监管与服务。

综保区新业态激活“小区域,大产出”

截至目前,我国共有155个综合保税区,占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数量的比例达92.8%。2021年,全国综合保税区实现进出口值5.9万亿元,同比增长23.8%,高出全国外贸进出口值增幅2.4个百分点,占同期全国外贸进出口比重15.1%,对我国外贸的贡献率达16.5%。

以广州为例,综合保税区“小区域,大产出”的拉动作用十分明显。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从广州市商务局获悉,2021年,广州市3个综合保税区实现进出口总额1288.2亿元,同比增长44.6%,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8.4平方公里的综合保税区实现了全市13.5%的进出口值。

在广州,保税物流、跨境电商、保税租赁、文化艺术品保税展示交易等新业态,在各综合保税区得到了快速发展,这也是全国综合保税区发展的一个趋势。

在广州黄埔综合保税区,结合地区产业实际,液晶显示屏保税维修、进口汽车保税存储、有色金属物流分拨等业态快速发展。

“广州黄埔是世界显示之都,逐步构建起千亿级显示产业集群,伴随而来的是新型显示维修业务的旺盛需求。在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以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维修业务,消除境外和境内产业的衔接障碍,可将售后维修业务进一步扩大。”黄埔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

随着综合保税区数量增加、改革创新发展需求增多,《办法》统一新增了融资租赁、跨境电商、期货保税交割等新兴业务,将综合保税区的业务类型由原来的9类拓展至11类,更加保障新业态的发展。

在此前的记者通报会上,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陈振冲表示,综合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在于保税、免税、退税等优惠政策,在支持保税维修、跨境电商网购保税、保税租赁贸易业务等新业态发展方面具有天然优势。

“新的管理办法对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具有积极意义。”陈振冲说。

在广州,全球优品分拨中心数字服务贸易平台(DSTP)运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南沙综合保税区的支持下,平台已聚合了诸多服务商和品牌商,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通过数字互联互通已形成国际分拨中心、跨境分销中心等数字场景模式,综合保税区正式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为企业探索更多创新场景和模式提供积极引导。

在王健看来,此次新政的施行是把综合保税区的管理进行统一整合,把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进行合并统一。“例如融资租赁、跨境电商业务以往只在个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适用,现在则纳入到所有的综合保税区,给全国的综合保税区更大的探索发展空间。”王健表示。

《办法》还提出,增加选择性征收关税规定,明确区内企业加工生产的货物出区内销时,企业可以选择按照其对应进口料件缴纳关税;明确区内企业可以利用监管年限内的免税设备承接区外委托加工业务,充分释放区内企业剩余产能。

这些新增规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内销成本,也能够满足不同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的需求。王健认为,这是把综合保税区作为国内国际贸易的一个桥梁,作为一个灵活的缓冲地带,既链接国外市场,也打通国内市场。

“目前国内一些综合保税区的业务量并不饱和,现在提出支持企业运用综合保税区政策进行内销业务,实际上激活了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生产加工能力,带动企业承接国内的生产加工。”王健说。

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迅速发展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从海关广东分署获悉,2022年前两个月,广东外贸进出口1.24万亿元人民币,较2021年同期增长4.6%,其中,广东保税物流进出口增长7%,占广东外贸总值的比重为14.8%。

根据2021年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保税物流中心统计办法的公告》,保税物流进出口数据的纳统数据条件是“消费使用单位或者生产销售单位的10位数海关注册编码第5位为‘W’且监管方式为‘6033’、‘1210’、‘1239’。”

也就是说,保税物流中心进出境货物(6033)、网购保税(1210)和网购保税A(1239)被纳入监管方式。其中,网购保税(1210)和网购保税A(1239)是近年来保税物流重要的部分,主要包括保税区内的跨境电商进口。

以广东为例,广东海关特殊区域各类新型业态发展活跃,尤其是跨境电商网购保税业务是目前跨境电商进口业务采用的主要模式,也叫“1210”模式。

“1210”模式优势在于“价格低、送货快”。企业收到消费者的订单、运单及支付单信息后,可即时向海关进行申报。海关审核放行后,企业即可进行配送,商品可从国内保税仓直接发出、快速通关,及时配送到消费者手中,又因为电商企业是整批进货,通常价格较直购低。

在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持续快速增长。2021年,全国综合保税区内跨境电商网购保税业务进出口值688.2亿元,同比增长9.9%。

一些综合保税区已落地跨境电商全业态。例如,深圳前海综合保税区打通了中欧班列电商专列,打造了免税品仓储分销中心,实现了跨境电商全链条发展,方便购、展、售、退各环节高效运转。

今年,广州海关首创了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出口退货合包”新模式,退货的出口跨境电商产品可重新理货上线被海外消费者再次选购,这些货物和新售商品能够一起打包同柜发往新的目的地。这一模式带动多家跨境电商企业落户南沙综合保税区,并在区内建立全球退货集散复销中心。

王健认为,未来保税区会往综合的方向发展,包括出口加工、物流分拨等,这就需要海关实现各系统的数字化监管,凭借新的技术手段探索新的模式,提高效率,更好地实现“放、管、服”。

(作者: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柳宁馨 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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