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電子煙微商“入侵”校園:引誘學生成下線,日賺幾百無心學業

電子煙行業亂象不止,部分不法微商,將魔爪伸向未成年人。

“近段時間受政策影響,我們在囤果味的煙彈。”2022年3月20日,時代週報記者對電子煙亂象進行調查時,河北某市一位名叫李燃的初中學生談到,他從去年開始就做起電子煙的小生意,交99元給微商就成了校園代理,還能獲贈一支柚子二代煙桿。 

“從微商拿貨比學校周邊商店便宜很多,身邊一些同學也來找我拿貨,交給我99元,還能成爲我的下線代理。”李燃說。 

李燃提到的政策,正是國家菸草專賣局近日發佈的《電子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其中明確提出,“禁止銷售除菸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且“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

然而,時代週報記者在調查中卻發現,當前仍有部分電子煙微商向校園滲透,相比於以往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產品,如今更是變本加厲,在未成年學生中發展代理銷售下線;同時,部分線下門店針對未成年人設置的電子煙購買門檻也幾乎形同虛設。

微商生意好了,校園卻被毒害。在政策的持續高壓下,電子煙微商何以能“頂風作案”,又是如何建構不法經營鏈條?

悄悄流入校園

“我的客戶主要是在校中學生。”正在遼寧某市讀高二的18歲學生張超向時代週報記者介紹,“別人交66.66元給我,就能成爲我的下線,拿貨價要比市場便宜10-20元不等。”

他表示,以電子煙行業某知名品牌的煙彈爲例,目前市場價爲99元/盒,成爲他的代理商後,拿貨價僅爲70元/盒。

時代週報記者發現,未成年學生被髮展成爲電子煙代理,已經成爲一種行業亂象。在李燃看來,很多同學都購買電子煙,學校老師管理存在“盲區”。

“住宿的學生買得多,不容易被查到。”李燃告訴時代週報記者。

“很多學生找我做電子煙代理。”深圳剛高中畢業的微商張羣則向時代週報記者透露,“讀書期間,我們班有50人,抽電子煙的有10人左右,男女生都有。我們中學對學生管理很嚴格,我之前因爲捲菸曾被老師抓到過,當時是停課回家反省兩週,並記大過處分。”

北京西城一重點高中的高三學生向時代週報記者談到,他的一位同學因抽電子煙被學校給與校級處分,由於臨近畢業,該處分或已沒有機會撤銷,將會被記錄進檔案,跟隨終身。

北京豐臺區一名高中生魏勇對記者表示,學校對學生抽菸的管理很嚴格,一旦被發現就會通知家長,給警告處分,而抽電子煙就會方便很多,很多同學把電子煙放到袖口,隨時都可以抽。

魏勇還透露,自己所在的班級差不多有3-4人吸電子煙,有些同學還會在朋友圈賣電子煙。在他看來,電子煙的主要優勢在於口味特別,體型小巧不易被老師發現。

如此“市場前景”,甚至讓有些學生將代理電子煙當成了一份“校園兼職”。

林婉之從14歲左右就開始在校園做起了電子煙的代理,對學業則一直無感,索性退學,專職幹起了電子煙售賣生意。如今,17歲的她告訴記者,“我的目標客羣主要是學生,最多一天純賺五六百。”

在某電子煙品牌合夥人向時代週報記者分析稱,電子煙行業發展早期打着“戒菸”的噱頭進行宣傳,所以學生們選擇電子煙產品的時候,除了酷炫之外,可能心裏覺得沒有傳統捲菸危害大。

2020年5月,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發佈的《2019年中國中學生菸草調查結果》顯示,初中學生捲菸使用率明顯下降,電子煙使用率顯著上升,職業學校控煙情況不容樂觀。2019年,初中學生聽說過電子煙的比例爲69.9%,電子煙使用率爲2.7%;與2014年相比,分別上升了24.9個百分點和1.5個百分點。

不難發現,電子煙低齡化趨勢逐漸顯現,另有一組數據可以佐證,2021年10月,復旦大學健康傳播研究所發佈的《電子煙營銷及對青少年健康影響研究報告》顯示,被調查的青少年中,接近半數在13歲至15歲開始吸用電子煙,過去30天有吸用電子煙的青少年用過最多的口味是水果味。

除了同學間的倒賣,未成年學生在實體店購買電子煙也並不難。

近日,時代週報記者走訪了北京通州區的幾家品牌電子煙門店,其店門口雖然擺着“禁止向未成年出售”的禁令標識,但部分門店不會按照監管部門要求,認真核驗顧客身份證信息。

對於如何驗證是否是未成年人,一家電子煙品牌店的銷售向時代週報記者表示,“對於一些長相成熟的顧客,我們根本分辨不出來是不是未成年人,但穿着校服的學生我們肯定不賣。”

事實上,監管部門對電子煙行業的亂象早已關注。

2019年10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菸草專賣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再次強調中國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

國家菸草專賣局指出,很多電子煙企業以年輕人作爲互聯網營銷的重點,將電子煙標榜爲“年輕”“時尚”“潮流”的代表,用“幫助戒菸”“健康無害”等違背客觀事實的宣傳誤導消費者,導致未成年人大多通過互聯網知曉、購買並開始吸食電子煙。

對於驗齡機制,知名電子煙品牌相關人士對時代週報記者表示,在現有渠道模式下,其所在的品牌已經在線下門店打造了雙重驗齡系統,店員現場驗齡+會員系統驗齡,堅決杜絕未成年人購買和使用電子煙產品。

微商價格比品牌低

時代週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學生代理的上一級代理商基本都是微商,這些微商並不會對顧客或者下線代理進行身份驗證,且會給到代理較低的拿貨價。

近日,時代週報記者以做電子煙代理爲由,聯繫到了上述高中生張超的上一級代理商,這名代理商身份正是一名微商。

他告訴記者,“如果拿貨量大,價格可再商量,市場售價99元/盒的煙彈,如果拿貨量超過100盒,能給到65元/盒,其他品牌的電子煙價格可做到更低,我們會給代理商留出足夠的盈利空間。”

記者又聯繫到了一家山東微商店主,他在知曉記者想“入局”後,拿出了“足夠的誠意”。

該微商告訴時代週報記者,交3元的代理費就能成爲他的代理商,他還向記者展示了20多款產品的1月份報價表。“只要資源好,每天進賬800-1000元不成問題,做我的代理,讓你拿足夠的差價。”

以某品牌煙桿爲例,目前市場價位268/支,上述代理商提供的價格要遠遠低於市場價,差價在100元左右,但記者無法辨認真僞。

對此,該電子煙品牌內部人士對時代週報記者表示,微商所售產品絕大部分爲山寨、假冒產品,出自“三無”小作坊,產品安全問題令人擔憂。

事實上,生產電子煙的門檻並不高。電子煙品牌輕醒(VKUP)創始人婁輝對記者表示,整個電子煙行業是一個分工明確的產業鏈,包括電池廠、煙油廠、芯片廠、生產煙桿的五金廠、尼古丁廠、香精香料廠等等。因此,這些原材料都是很容易採購到的,很多小廠商利用這些原材料很容易仿製電子煙,這些仿製品、山寨品很難通過正規渠道流入市場,自然而然流入到了微商渠道。

如今微商仍是監管之外的邊緣陣地。相比於線下店,做微商不僅避免了線下店面的各類成本,也不需要辦理相關的資質手續,巨大的利益空間,驅使其鋌而走險。

除了微商羣體,線下正規品牌門店也做起了自己的微商,顧客在門店購買產品後,店主會主動加顧客的微信,用“微信朋友圈宣傳+閃送”的方式銷售。

從銷售的價格來看,微商售賣的煙桿、煙彈的價格極其混亂,每個微商提供的“拿貨價”幾乎都不相同;但相同的是,價格都遠遠低於市場價,這就直接導致很多消費者不會選擇從線下門店下單,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打破了品牌廠商所劃定的代理網絡結構。

在電子煙知名品牌鉑德的相關人士看來,微商模式下,很難識別購買者的身份、年齡,所以產品流向未成年人的風險較大。同時,其還擾亂市場秩序,隨着新規的進一步落地,電子煙行業將告別野蠻生長,進入規範、健康、有序的競爭階段。

微商隱匿於在線平臺

微商成爲遊離於政策監管與品牌管控之外的灰色地帶。

儘管電子煙線上銷售禁令在2019年就已頒佈,但電子煙企業對渠道的掌控力不足,甚至很多微商以正規商家的名義,明目張膽在二手閒置轉賣平臺、電商線上平臺售賣電子煙,與此同時,更有微商通過短視頻平臺引流帶貨。

微商爲獲取更多銷售渠道,在其拉新的過程中,會輾轉於上述各種線上平臺,然後從這些平臺將用戶導流到QQ、微信等社交平臺,再通過社交平臺完成交易或發展代理商。

上述2019年的通告提出,敦促電子煙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及時關閉電子煙互聯網銷售網站或客戶端,電商平臺及時關閉電子煙店鋪並將電子煙產品及時下架,電子煙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撤回通過互聯網發佈的電子煙廣告。

某電子煙品牌有關人士對記者表示,自通告下達後,該品牌堅決執行國家的監管政策,禁止代理商通過任何互聯網的形式銷售電子煙。

然而,這樣的規定對微商這個羣體形同虛設,其會用諧音詞隱蔽“作案”。

時代週報記者在一家二手閒置轉賣平臺上通過關鍵詞搜索,便會出現大量打着“全新閒置”旗號的電子煙賣家,進入聊天頁面後,商家會主動將微信留在對話框內。隨後,記者通過微信聯繫到了該商家,該商家稱,“大批量進貨不能通過平臺下單,我們可通過視頻驗貨的方式,從微信交易下單,如果購買單個商品可直接通過平臺下單。”

在頭部正規的電商交易平臺上也有同樣的問題。

時代週報記者同樣嘗試通過搜索關鍵詞,這些平臺均能出現電子煙賣家。一電商平臺的商家與記者聯繫,談妥具體交易細節後,商家給記者發來該電商平臺的購買鏈接,可以直接通過平臺下單。

除了上述的閒置轉賣平臺和電商平臺外,短視頻平臺也成爲了一些微商攬客的陣地。

在知名短視頻平臺查看關於電子煙視頻的評論區,會出現諸如“誠信經營”“禮貌蹲客”“囤貨”“營業”“正品保證”等字樣的評論內容。

時代週報記者嘗試通過私信的方式聯繫評論區帶有上述字樣的用戶,互加微信後,記者發現,在這些用戶的朋友圈充斥着各種品牌電子煙的宣傳,而這些用戶身份基本上都是電子煙微商,而且在這些微商中還存在中學生。 

不難看出,無論是線上交易平臺還是短視頻平臺,都隱匿着大量的電子煙微商。如何監管這些微商纔是重中之重。

新規實施在即,微商或將夢碎 

電子煙新規距正式實施已不足一個月,實施後對整個電子煙行業又會產生怎樣的影響?

根據《辦法》第八條,電子煙市場將施行嚴格的持牌銷售制度,與其相關的產品生產、代工乃至品牌持有等企業,都必須經過國務院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批准,取得菸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並經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覈准登記。

新規實施之後,意味着電子煙被納入了菸草體系。而“禁售口味煙彈”成爲市場關注的焦點,《辦法》明確規定,從5月1日起,禁止銷售除菸草口味以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

電子煙在國內誕生之初,打着“輔助戒菸產品”的標籤,在各種水果口味的“誘惑”在逐漸在年輕人中間流行開來。據艾媒諮詢《2021-2022年全球電子煙產業發展趨勢》報告顯示,60.9%的中國消費者更加偏好豐富的水果、食物等口味的電子煙,68.5%的中國消費者最喜歡的電子煙口味是水果味,其中18-25歲的年輕羣體對於水果味、甜品等新口味接受度更高。

一旦只剩菸草味的電子煙,勢必減弱對年輕羣體的吸引力。

婁輝認爲,此次禁售口味電子煙的規定是一個劃時代的政策,未成年人對電子煙的好奇心會大幅減弱,電子煙的主力消費人羣也會發生轉變,進而,中國電子煙市場也將喪失很多電子煙消費者。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禁止利用自動售貨機等自助售賣方式銷售或者變相銷售電子煙產品。任何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本辦法規定的電子煙交易管理平臺以外的信息網絡銷售電子煙產品、霧化物和電子煙用菸鹼等。

第二十四條則明確規定,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菸鹼等的運輸,應當接受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寄遞、異地攜帶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菸鹼等實行限量管理,不得超過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限量。

婁輝表示,此次新規把控住了電子煙的流通渠道和零售渠道,在新規之前,電子煙產品可以隨便通過物流運輸。杜絕電子煙線上交易的運輸渠道,交易只能迴歸到線下店鋪,做電子煙的微商未來將很難生存。

經濟學家宋清輝表示,電子煙行業亂象不僅是某些企業的問題,而是一個社會問題,需要產業鏈上各個責任主體共同承擔相應的責任。隨着法律法規逐步出臺和完善,電子煙市場規範和市場標準會逐步制定,行業自律也將逐步形成。

(應採訪者需求,李燃、張超、林婉之、張羣、魏勇爲化名)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