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網站4月8日消息,銀保監會近日印發《關於2022年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銀行業繼續實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戶數“兩增”,同時力爭全年新發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較2021年有所下降。

明確全年工作目標

《通知》明確了全年工作目標:

總量方面,銀行業繼續實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戶數“兩增”。

結構方面,力爭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餘額中信用貸款佔比持續提高。努力提升小微企業貸款戶中首貸戶的比重,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實現全年新增小微企業法人“首貸戶”數量高於上年。

成本方面,在確保信貸投放增量擴面的前提下,力爭全年銀行業總體新發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較2021年有所下降。

做好延期還本付息政策接續轉換

2021年,央行、銀保監會等多部門決定進一步延長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貸款支持政策,實施期限至2021年底。

《通知》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做好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到期的接續轉換。進一步推廣“隨借隨還”模式,加大續貸政策落實力度,主動跟進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對符合續貸條件的正常類小微企業貸款積極給予支持。對確有還款意願和吸納就業能力、存在臨時性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統籌考慮展期、重組等手段,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協商貸款還本付息方式。

加大中長期信貸投放

《通知》提出,持續做好對小微製造業企業的金融服務。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重點加大對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小微企業的中長期信貸投放,積極支持傳統產業小微企業在設備更新、技術改造、綠色轉型發展等方面的中長期資金需求,助力工業經濟平穩增長。

此外,銀行保險機構要主動建立健全與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小巨人”企業及主管部門的信息對接機制,精準獲客,開發專屬金融產品。

加強對小微外貿企業的金融服務

對於小微外貿金融企業,《通知》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優化結售匯服務和相關授信管理,加強外貿金融知識和業務宣傳,爲小微外貿企業提供適合其需求的外匯避險產品。

進出口銀行要落實國務院有關部署,積極開展小微外貿企業貸款業務,增強服務小微外貿企業能力。鞏固提升出口信用保險作用,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進一步優化出口信保承保和理賠條件,擴大對中小微外貿企業承保覆蓋面和規模。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合作,爲小微企業提供信用保險項下的貿易融資服務,發揮保單的風險緩釋作用,持續培育發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險項下的保單融資業務。

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務均等性和便利度

《通知》要求,擴大對新市民、個體工商戶等微觀主體的金融覆蓋。

銀行保險機構要圍繞保就業、保民生任務,聚焦通過就業就學等方式轉入新城鎮、融入當地的新市民羣體,針對其創業就業、購房安居、教育培訓、醫療和養老保障等方面的金融需求強化產品和服務創新,加大保險保障力度,優化賬戶開立、工資發放、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繳納及使用等環節流程,提升金融服務的均等性和便利度。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投放,根據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特點改進信用評價和授信管理,確保2022年個體工商戶貸款餘額、戶數持續增長。對依照《電子商務法》《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無須申領營業執照的個體經營者,應比照個體工商戶,在同等條件下給予金融支持。

健全金融支持抗疫救災長效機制

在健全金融支持抗疫救災長效機制方面,《通知》提出,銀行保險機構要提高對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衛生事件及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響應能力,支持遇疫受災地區和行業的小微企業生產自救、紓困發展。要建立靈活調配投放金融資源、協調服務的快速反應機制,在信貸融資、保險理賠、在線服務、技術保障等方面開闢綠色通道。

推進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建設

爲落實《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推進涉企信用信息整合共享”,《通知》提出,各級監管部門和各銀行保險機構要主動參與推進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和融資服務平臺建設,推動有序擴大信息共享範圍,提升信息數據可用性,完善平臺功能。重點總結推廣省市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建設的良好經驗,提高區域性信息集成共享和應用效率。

同時,強化銀行保險機構自身數據能力建設,紮實推進數字化轉型,加快大數據金融產品開發應用。完善涉企信用信息的安全管理體系,嚴格規範與第三方機構合作中的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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