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孫遠良被查,3月以來遼寧第三個被查省部級官員!兩人曾在這個地方共事多年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綜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中國新聞網、公開信息等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4月9日信息顯示,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孫遠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中國新聞網,孫遠良生於1955年3月,遼寧省建平縣人,197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9月參加工作,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

從遼寧大學畢業後,孫遠良進入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委辦公室擔任祕書等職,直至1982年7月調回遼寧。

回到家鄉的孫遠良一直活躍於遼寧政壇,先後在朝陽市、遼陽市等地工作,曾任朝陽市委副書記、遼陽市委書記等職。2010年10月,孫遠良任遼寧省政協黨組成員,此後近8年裏擔任了省政協辦公廳主任、機關黨組書記,遼寧省委統戰部部長兼省社會主義學院黨組書記,遼寧省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等職。

2018年1月,孫遠良卸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等職。退休4年多後被查。

他也成爲今年3月以來遼寧第三個被查的省部級官員。此前,兩名副省長王大偉、郝春榮相繼“落馬”。

2013年3月,王大偉從家鄉黑龍江調任遼寧,後於2018年1月出任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

在王大偉之前的兩任遼寧省公安廳廳長李文喜和薛恆,均已“落馬”。

郝春榮負責鄉村振興、農業農村等方面工作。3月22日,遼寧省政府公佈2022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相對任務分解和責任分工方案,她被分配到與農業有關的任務。但在一週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她被查。

郝春榮深耕遼寧政壇多年,“起家之地”是在遼陽市。今年1月以來,該市接連有人“落馬”。從時間線看,孫遠良與郝春榮曾在當地共事。據北青報“政知”,1996年至2010年,孫遠良先後擔任遼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同時期,郝春榮也在遼陽市任職,並於2000年至2003年任遼陽市委常委,2003年至2008年任遼陽市副市長,2008年至2012年任遼陽市委常委、副市長。

前文所述李文喜和薛恆,被查時官方通報所用頭銜均爲“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換言之,孫遠良是去年以來第三個“落馬”的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

李文喜系2021年的“首虎”,現已被開除黨籍,並被提起公訴。他被指既想當官又想發財,“獲取鉅額礦產收益”。

去年主動投案的薛恆,今年2月被開除黨籍。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薛恆作出逮捕決定。

再往前看還有2020年“落馬”的遼寧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劉國強。他在卸任3年後被查。

電視專題片《零容忍》披露了劉國強案審查調查的經過:他做了不少對抗組織調查的準備,交代部分問題就企圖矇混過關,後來看到入黨申請書“自己也掉眼淚了”……

劉國強已站上被告席。他被指控,在2006年至2020年,利用擔任遼寧省副省長、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和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5247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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