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子烟“有标可依”时代到来:强制国标获批,10月1日实施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诸未静 上海报道

4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下称《国标》),标准编号为GB 41700-2022,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显示,《国标》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烟草专卖局。记者查阅具体条款发现,电子烟定义为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雾化器应含有烟碱。所有的电子烟产品都必须依照国标进行生产,按照国标允许添加的101种添加剂进行限量添加。此外,电子烟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受此消息影响,北京时间4月12日晚间,雾芯科技(NYSE:RLX)美股盘前涨超30%。截至收盘,涨幅回落至1.6%。

有标可依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有关电子烟国家标准的制定计划可以追溯到5年前。2017年10月,电子烟国家标准制定计划下达,但自2019年6月开始,这一计划的状态一直停留在“正在批准”。

直到2021年10月,这一计划的状态突然退回为“正在审查”。同年11月12日,深圳召开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会议,十几家产业链公司与会,会议对电子烟定义、添加剂、尼古丁含量等问题做了初步探讨。当月30日,《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就电子烟烟具、雾化物、释放物、产品标志等方面做出强制性规范。

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开征求对《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影响最大的要求来自于雾化物设计,“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此外,二次征求意见稿还对电子烟烟具的硬件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提到,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 

4月12日,《国标》被批准并发布。共有条款7章、附件6项,从电子烟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设计与原材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标志和产品说明书方面进行了规范。

利好合规大企业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琼飞向21记者分析,《国标》的正式施行是对电子烟行业的正式规范,让产业进入“有标可依”的时代,对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利好合规头部企业发展。

“距离《国标》正式施行还有5个月,一些厂商现在还在加班加点生产。”深圳一家电子烟工厂的负责人刘飞(化名)告诉21记者,目前仍然给产业和消费者留下了接近半年的缓冲期。

但是他也表达了自己及同行的一些焦虑,“有标可依”之后,电子烟小企业需要增加成本去规范,重新购买设备、招募员工。而相较仍需要时间调整的中小企业,悦刻等龙头企业,因为已在多轮监管中不断提高标准,已基本符合国标,“合规门槛不断提高,现在就是龙头的优势时期。” 

此外,针对《国标》中雾化物口味进一步受限的问题,专注电子烟产业智库研究的“两个至上”分析,根据深圳电子烟研发公司的实践,目前101种添加剂也能产生风味各异的“烟草口味”,混合香型的烟草味将成为国内电子烟主流,这对于烟油生产商和国内品牌商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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