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前,佛慈制藥(002644)披露了2021年度報告,然而,同期披露的公告卻在是否存在關聯方資金佔用的問題上出現了表述相互“打架”的情況,對此,深交所向佛慈制藥發出了問詢函。

彼時,根據佛慈制藥披露的《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佔用資金情況審覈報告》,公司控股股東的關聯方陝西佛慈存在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況,2021年度累計佔用發生額爲2728.36萬元;但公司在年報中表示,報告期不存在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佔用資金。

4月13日晚間,佛慈制藥回覆了交易所問詢,稱是由於工作人員失誤,將錯誤版本的報表上傳,因此,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的情況,相關交易爲三方貸款互抵。然而,這一解釋並未讓交易所滿意,同一時間,深交所又向佛慈制藥發出關注函。

工作人員“背鍋”資金佔用問題

前述審覈報告顯示,佛慈制藥2021年度存在非經營性資金佔用2700餘萬元,但公司《2021年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未認定有關內部控制存在缺陷,且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未就資金佔用、內部控制事項發表異議。深交所在稍早前的問詢函中要求公司說明相關情況。

佛慈制藥在回覆中表示,因工作人員將《2021年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佔用資金情況彙總表》版本上傳錯誤,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的情況,亦不存在公司爲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任何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的情形。

根據佛慈制藥披露的情況,2021年全年,公司與關聯方陝西佛慈發生業務往來共4656萬元,其中日常交易金額爲1928萬元,公司與陝西醫藥控股集團派昂醫藥有限責任公司、陝西佛慈三方貨款互抵2728萬元。

佛慈制藥表示,2021年全年,關聯方陝西佛慈回款金額爲4129萬元,截止2021年底,陝西醫藥控股集團派昂醫藥有限責任公司所欠貨款,已由陝西佛慈全部付清,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的情況。今年1-3月,陝西佛慈累計回款851萬元。

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給出的核查意見顯示,項目組在年報審計中關注到佛慈制藥存在債權債務三方互抵交易,初步判斷該項業務屬於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後經與公司管理層討論,儘管該三方互抵協議存在代償債務的形式但未構成實質性佔用,故最終判斷不屬於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因疏忽,佛慈制藥及會計師未及時更正審覈報告附表,導致上傳錯誤。

佛慈制藥獨立董事表示,針對公司2021年報已披露信息及深交所問詢,已立刻與公司相關部門人員及年審會計師進行溝通並覈實,確認爲公司工作人員錯誤上傳所致;已就公司年報披露中的失誤和數據錯誤問題責成公司全面覈查並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理;並再次督促公司經營層對相關資料的編制、傳遞、審覈等全流程必須嚴格把控、責任到人。

深交所再發關注函

面對佛慈制藥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存在與否在短短一個月時間內發生反轉,以及公司將反轉原因歸咎於工作人員工作失誤的說法,深交所似乎並不滿意。13日晚間,在佛慈制藥回覆交易所問詢的同時,深交所又對佛慈制藥發出了一份《關注函》。

深交所要求佛慈制藥說明與陝西佛慈的具體交易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交易時間、金額、合同條款等,並用圖表形式列明三方債權債務關係;說明上述交易的會計處理過程,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並請年審會計師發表明確意見。

深交所還要求佛慈制藥說明上述交易是否構成關聯交易,公司履行的審議程序與信息披露義務,並請律師發表明確意見;另外,需請年審會計師詳細說明溝通過程,判斷依據,並報備會議紀要、溝通備忘錄等相關資料。

深交所要求佛慈制藥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說明,在4月19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深交所並對外披露,同時抄送甘肅證監局。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在披露2021年度報告的同時,佛慈制藥對前期披露的多份定期報告進行了追溯更正,涉及2018、2019、2020年度報告以及2021半年度報告。

針對前期未能發現錯報的原因,佛慈制藥解釋稱,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第一條規定“(二)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並計提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後,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佛慈制藥認爲,會計準則對固定資產暫估的差異金額和決算時間沒有具體規定;同時,前期未完成工程決算審計,“出城入園”項目總投資金額不確定,故未發現上述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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