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據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官微消息,2022年4月13日,黑龍江省伊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一審公開宣判雞西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李洪祥受賄案,對被告人李洪祥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對查封、扣押在案的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沒收,違法所得收益部分繼續追繳,上繳國庫。李洪祥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20年,被告人李洪祥先後利用擔任黑河市愛輝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黑河市副市長,雞西市副市長和雞西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調整和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5263萬餘元。

伊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李洪祥的行爲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鑑於其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退繳大部分違法所得,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綜合考慮全案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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