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网

现在的明星网红,快变成园丁了,

到处在“种草”。

但他们种草不种树。

种什么树?

种消费者和粉丝心里有点儿“数”儿!

穿上明星同款鞋子,变身亚洲舞王;

偶像点赞的牛奶,果然格外香;

“爱豆”中意的餐厅,吃起来有股幸福的味道。

“爱屋及乌”的人们,

通过明星艺人、社会名人的分享,

来决定购买哪一家产品。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

一些分享,并没有多少真诚,

只是一笔买卖,拿钱办事而已。

我们不会随意把广告标签打给一个分享者,

但也不想当被人哄骗的傻瓜。

是广告代言人还是好物分享者?

不同身份发出的内容,具有不同的纯度,

需要明确界定。

多地陆续出台了相关规定,

界定广告代言人及广告代言活动的概念,

明确负面清单,倡导行为规范。

比如,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出台

《商业广告代言行为监管执法指南》,

明确以“种草”等形式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导致消费者不能辨明其为广告,

并被广告内容欺骗、误导的广告代言行为

属于违法的商业代言行为。

这让大家识别、判定一些行为

是否合法合规有了更多依据。

奉劝一些明星、网红,

别再装傻充愣,

要明白不能做什么,

应该做什么。

以分享之名,行广告之实,

是广告的一种演变。

从硬推到植入到无痕,

广告一直在挖空心思赢取消费者的好感。

个人分享购物心得有极强的说服力,

成为一片新生的沃土。

对于明星、网红来说,

既不能让消费者知道这是广告,

也不能让消费者知道在欺骗他们;

既要吃山芋,又要防止手被烫,

在“两难”中取舍,要明白孰重孰轻。

须知相比于广告本身,

人们更厌烦不光明正大、

不真诚、搞小伎俩的行为。

人们期待明星、网红明牌,

有的人却总喜欢躲躲闪闪,含含糊糊,

冠以首席体验官、明星推荐人等名头,

能收钱,能与粉丝互动,

一旦产品翻车了,出问题了,

自己也成了“受害者”,立马撇清关系。

这一行为充斥着满满的求利欲和求生欲。

但表面的头衔改变不了商业代言行为的本质,

以此道规避,就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了。

其实,如果明星清楚标明是广告,

东西合消费者口味,人们也会点赞买单,

真翻车了,也会报以理解。

每个人都可分享,

明星、网红也不例外,

而作为公众人物,所言更要慎重,

享受了红利,也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保障好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不要低估了大家对真诚的谅解,

也别高估了大家对欺骗的包容。

人无信不立。

跳出商业看,

明星、网红等公众人物的广告代言行为

也影响着社会价值导向。

通过不断完善监督,

让见利忘义、败德违法者付出代价,

有助于建设诚信社会。

人们倾向于模仿明星、网红,

他们代表着更好的时尚品位,

也希望在引领良好风尚上带个好头,

分享、传播更多真诚和善意。

壬寅年 三月二十

2022-04-20

编辑:汪一

责任编辑:张雷

来源:央视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