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4月26日报道 台湾风传媒网站4月25日发表文章称,月初台湾地区立法机构内政委员会完成所谓的“经济间谍罪”的审查,主轴当然是“保密防谍”;这个出发点用心良苦,但也更该注意可能对人权的侵犯。

文章称,业界特别是科技界称之为“经济间谍罪”的法令,是指台湾地区行政主管机构会在今年2月通过的“安全法修正草案”,法条中新增“经济间谍罪”及“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违者最高可处12年有期徒刑,并处最高1亿元(1元新台币约合0.22元人民币——本网注)罚金,且未遂犯也可罚。

文章指出,但问题是实际执行却可能问题百出、甚至侵犯人权——特别是在带有偏见、甚至政治目的的台当局、检调执行下——事实上,检调已经先向社会“预告”、也是“预演”此法可能引发的恶劣后果。

文章引述《天下杂志》的报道称,今年3月就有多达11家大陆企业在台公司遭检调搜索,累计约谈近百人。台当局调查部门副负责人文瀚接受访问时说得直白:“这几案(大搜索)就是希望促成‘经济间谍法’修法通过!”

文章称,检调如此堂而皇之地发布这些讯息,显示的就是对所谓的“经济间谍”的无知及无限扩大的解释。

文章指出,从检调的“大搜索”看到,如果从岛内公司转到大陆企业任职,就变成大有嫌疑与问题的“经济间谍”,既要搜索、约谈,更要准备“大刑侍候”——12年刑期、1亿元罚款。

文章称,回头再看看条文,几乎是无边无际、可任由检调单位解释、认定是否触法,这简直就是变相的“恐吓”民众——特别是科技产业的工程师、专业人员,不要去大陆企业工作。

文章指出,美国前总统特朗普任内为因应来自中国对其国安的“挑战”,司法部发动所谓的“中国行动计划”,不少华人学者被起诉,虽然最后这些诉讼全部失败,但这些华人学者——其中不乏学术地位崇高、任职哈佛等名校的学者——从事业到生活都大受伤害甚至破坏。今年2月美国政府终于宣布终止“中国行动计划”。美国如此,台湾那些对人权“漫不经心”的检调能好多少?殷鉴不远,台湾切勿恶搞“经济间谍罪”。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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