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玉洋 李正豪 上海報道

受周杰倫青睞的“無聊猿”又遭竊了,它是全球知名NFT(非同質化代幣)項目,也因爲連續遭竊而被NFT圈熱議。

近日,無聊猿遊艇俱樂部(Bored Ape Yacht Club)在社交媒體上披露其官方Instagram賬戶遭到黑客攻擊,黑客利用該賬戶發佈釣魚鏈接,從受害者的加密錢包中竊取了價值超280萬美元的NFT。

相似的詐騙伎倆也發生在20多天前。4月1日,“無聊猿”的另一官方頻道遭遇黑客攻擊,黑客同樣發佈虛假鏈接,致使周杰倫持有的“無聊猿”NFT受到攻擊,造成數十萬美元的損失。

當前,由美元所主導的全球NFT市場已形成通過以太坊等去中心化公鏈發行、與虛擬貨幣掛鉤的運作格局,引發投機炒作、洗錢、黑客盜竊、非法集資等亂象。

而在國內,NFT正被冠以“數字藏品”之名也受到熱捧。算力智庫的數據顯示,2021年我國共計發售數字藏品約456萬份,總髮行價值約1.5億元。火爆的市場,吸引着各路資本入局,阿里、騰訊、百度京東嗶哩嗶哩閱文集團等紛紛推出自己的數字藏品平臺。

爲遏制國內NFT的各種亂象,近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聯合發佈《關於防範NFT相關金融風險的倡議》(以下簡稱《倡議》),提出堅決不在NFT底層商品中包含證券、保險、信貸、貴金屬等金融資產,不通過分割所有權或者批量創設等方式削弱NFT非同質化特徵等六大主張,旨在規範應用區塊鏈技術,發揮NFT在推動產業數字化、數字產業化方面的作用。

多位受訪律師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國內NFT市場尚處於起步摸索階段,還沒有明確的法律對數字藏品的監管做出規定,三大協會採取倡議的形式號召會員單位加強自律,既肯定了NFT的潛在價值,也對NFT炒作風險進行了提示,爲後續進一步強化NFT領域的監管打下了良好基礎。

核心在於遏制NFT金融化

“NFT作爲一項區塊鏈技術創新應用,在豐富數字經濟模式、促進文創產業發展等方面顯現出一定的潛在價值。”在開篇中,《倡議》便肯定了NFT身上所隱藏的價值,而這種肯定也很契合國內NFT與藝術品行業緊密融合的現狀。

在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濤看來,NFT是把文化產品通過數字化的形式變成數字資產,既能留存,又能買賣,這其實是發揮文化數字資產的價值,是值得肯定的。

“將文化藝術產品變成數字資產,適應了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形勢。但是,如果將文化產品NFT後變成金融產品,或者進行炒作使其變成投資產品,以及將NFT打包、拆分和證券化,都會帶來風險。”尹振濤表示,現在除了文化資產外,還有把金融資產、房產、黃金債權等資產變成NFT,而這些都是違規的金融行爲,也是《倡議》中所呼籲禁止的。

尹振濤還指出,典型的NFT騙局有三類:一是把NFT包裝成金融產品,鼓勵或誘導大家去投機炒作買賣;二是通過非持牌的交易所或網站進行類似股票的交易;三是代爲融資投資,進行槓桿操作。

“因爲NFT現在的確還沒有立法,所以很難從法律層面去約束,只能做出這種風險提示和警示。”尹振濤說,《倡議》在肯定NFT作用和價值的同時,核心是遏制NFT金融化、證券化傾向,防範由此產生的金融風險。

這一觀點得到了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夏海龍的認同。“從法律角度看,國家始終嚴厲懲處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擅自發行股票、組織傳銷、非法經營等各類涉金融違法犯罪行爲,而在NFT發行、銷售過程中,稍有不慎便會觸及上述違法底線。”

他還表示,分業經營、嚴格監管是我國金融監管的基本原則,就目前來說,監管重點、難點便是互聯網、區塊鏈、NFT等新興場景下的違規經營問題,而對於這些問題,《倡議》都非常明確地表明瞭拒絕態度。

NFT監管尚存法律空白

“實際上,該《倡議》源於目前法律完全禁止非法金融活動,而提供NFT的發行、交易等活動有可能會演變爲非法金融活動,尤其是涉及虛擬貨幣,但其推動產業數字化的積極作用不可否認。”民間互聯網安全組織網絡尖刀安全團隊聯合創始人凌風表示,該《倡議》一方面對NFT在非法金融活動上可能涉及到的行爲作了說明,另一方面也給合法的NFT使用場景提供了指導。

據瞭解,2021年9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中國證監會等十部門發佈的《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銀髮〔2021〕237 號)(以下簡稱“237號文”)。

根據237號文,只要是具有金融屬性的虛擬貨幣交易行爲,都是違法行爲,具體體現在237號文第一條第二款規定:“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業務、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爲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爲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對於開展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揚表示:“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雖然不是職能部門,沒有發佈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權力,但它們發佈《倡議》的依據就是237號文,因此,只要NFT存在上述行爲,就可能涉嫌違法。”

值得注意的是,國內對NFT的監管正日益收緊,合規要求也可能會越來越嚴格。近期,微信對數字藏品的規範採取了行動,多個數字藏品的小程序和公衆號遭封禁。騰訊微信團隊3月30日稱,根據國家相關法規,爲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微信公衆平臺對炒作、二次售賣數字藏品的公衆號及小程序進行規範化整治。

《倡議》的發佈,會對國內NFT行業產生哪些影響?“對NFT經營者來說,違規、越線經營的暴利誘惑非常大,但也將會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因此可以說《倡議》的最大作用就在於給這個新興行業及時地敲響了警鐘。”夏海龍表示。

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指出,現在已經有NFT綁定金融產品的趨勢,底層資產實際上是做成一些非銀的金融產品,這種產品從法律層面上涉嫌非法集資、合同詐騙或相關的違法行爲,甚至涉及到犯罪的問題,所以行業自律組織就提前進行了預警。

“但實際上在法律層面,我們還是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畢竟NFT是個新生事物,還在一個創新階段,如何界定NFT和監管之間的邊界,大家可能需要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去探討。”董毅智表示。

凌風則指出,目前來看,只要NFT相關企業合法發行就沒問題,只是不能提供交易,不能帶有金融屬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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