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老牌燃氣公司遭遇不公平競爭:許可證被“偷”正常換證被拒,執法部門給競爭對手當說客

浙江省湖州金瑞液化氣燃氣有限公司長興分公司,原名爲湖州小銀山液化氣有限公司長興分公司(以下兩公司統稱“金瑞公司”),是湖州市當地的一家老牌瓶裝燃氣經營企業。2015年起,因政策調整,長興縣爲當地的瓶裝燃氣企業換髮了新的經營許可證,但卻拒絕爲金瑞公司換證。

在此後的幾年裏,受老城改造等諸多因素影響,金瑞公司的燃氣經營許可證始終沒有換領成功。這期間,多名長興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官員充當說客,提出可以由一家燃氣公司出300萬元,金瑞公司退出長興市場,且相關負責人還在2016年的一次聯合檢查中,“偷”走了掛在門店中的燃氣經營許可證正本,直到2年後才予以歸還。

因拒絕收購,金瑞公司成了當地瓶裝燃氣經營企業的另類,用戶被告知不允許從金瑞公司換氣,工人也被當地執法人員“建議”到欲收購金瑞公司的瓶裝氣企業上班。無奈之下,金瑞公司將主管部門長興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長興縣住建局)告上法庭。2021年年底,湖州市南潯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金瑞公司的訴訟請求。

“我們已經提出上訴,相關的證據也已經保留。我們經營期間還多次被相關企業監視,我懷疑這樣做就是爲了把我們擠出市場。”5月6日,金瑞公司負責人趙經理向上遊新聞(報料郵箱:[email protected])記者表示。

▲按照當地要求,金瑞公司定製了新的瓶體,並通過了相關部門的驗收。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經營許可證正本被“拿走”

金瑞公司成立於2007年10月,2010年6月10日,原長興縣建設局(現長興市住建局)向金瑞公司發放了證書編號爲長建燃氣證第2010005號《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依據當時的法律規定和規章制度,我們持有的燃氣經營許可證沒有設定經營期限,且一直都按照住建局的要求進行經營。”金瑞公司趙經理說。

經營出現問題是從2015年開始的。當年7月,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了《關於貫徹實施〈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和〈燃氣經營企業從業人員專業培訓考覈管理辦法〉的通知》,對新作出的燃氣經營許可證有效期限設定爲4年。但在該文件中並沒有涉及此前作出的許可證該如何處理。

隨後,長興縣住建局爲轄區內多家瓶裝燃氣企業換髮了新證,卻拒絕爲金瑞公司換髮新的燃氣經營許可證。2016年7月,長興縣住建局在小銀山經營場所檢查時,拿走了金瑞公司的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當時長興縣住建局和城市執法局、市場監管局等大概有20多人來我們門店檢查工作,走了之後我就發現掛在牆上的《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正本不見了,後來發現這個房間只有住建局的領導去過,因爲是主管部門我們也沒報警。”小銀山供應站杜店長說。

2018年6月,在一次聯合執法檢查中,杜店長才得知被拿走的《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正本在長興縣住建局一陳姓負責人處。“當時我和公司幾名負責人一起去了陳某辦公室(陳姓負責人)問他正本的事情,結果他直接從他辦公室抽屜拿出來,給了我們。”原金瑞公司劉姓負責人稱,爲了留存證據曾經提到要陳某郵寄,但被他拒絕了。

▲金瑞公司表示,取得許可證後,多次申請換髮但都被拒絕。正本還曾被住建部門“偷走”。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有人出300萬元讓他們退出市場

“這期間,正好是長興縣老城改造,我們選了幾個地方他們都不通過,後來有人透露給我們說是爲了扶持一家企業,所以不給我們公司批許可證。”趙經理說,事後發生的一系列的事情也證明了該知情人的說法。

2018年8月,長興縣住建局作出了《關於辦理燃氣經營許可證註銷的函》,收到後,金瑞公司於2018年9月就該事項向長興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要求撤銷長興縣住建局的違法行爲。後在長興縣政府的主持下,長興縣住建局撤回了《關於辦理燃氣經營許可註銷的函》,並承諾不再註銷原告的燃氣經營許可證,並同意金瑞公司設立液化石油氣供應點及選址,保障原告的合法權益,金瑞公司同意撤回行政複議。

據上游新聞記者獲取的長興縣住建局朱姓、張姓負責人兩次與金瑞公司談話錄音顯示,朱姓和張姓負責人均表示,要求金瑞公司將行政複議撤回,長興縣住建局也撤回此前作出的《關於辦理燃氣經營許可證註銷的函》,並表示後期要規範瓶裝氣市場,也希望金瑞公司能夠配合。

據2019年1月14日長興縣政府出具的《行政複議終止決定書》顯示,2018年11月29日,雙方曾提交了調解申請書,後金瑞公司撤回了行政複議申請。參與調解的證人說:“當時在和解過程中,長興縣住建局工作人員承諾可以在合適的位置給金瑞公司安排經營點,所以金瑞公司才撤回行政複議申請。”

2020年7月,總公司分立和更名後,金瑞公司到長興縣行政服務中心窗口辦理燃氣經營許可證的變更手續,窗口工作人員沒有接受材料。此後,金瑞公司以快遞方式向長興縣住建局郵寄了燃氣經營許可證申請變更手續和資料,但長興縣住建局簽收後卻沒有回應。最終在2020年11月9日,該局以無需辦理變更手續爲由,拒絕爲金瑞公司辦理變更手續。

“在經營期間,我們根據長興縣的要求進行了瓶裝燃氣用戶及瓶體的實名制登記和二維碼備案,也按照要求定製了新的瓶體,並通過了全國氣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評審。但是經營仍屢屢受阻。”趙經理表示,在經營過程中,執法部門告訴商戶只能使用長興縣本地燃氣公司的瓶裝燃氣,他們的員工還遭到了這家本地燃氣公司的跟蹤和舉報,甚至送氣員工被執法人員告知,可以到縣本地燃氣公司上班。

在多名商戶錄製的視頻中,商戶們稱執法人員明確表示,如果不使用本地燃氣公司的藍色瓶體燃氣就要被罰款上萬元。據金瑞員工提供的一段出警視頻顯示,因被本地燃氣公司人員跟蹤,金瑞公司員工曾報警,但警方表示跟蹤並未對其造成傷害。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警方也表示跟蹤事件並非僅此一次,但對於後續如何處理,警方並未回答。

2021年9月14日,長興縣住建局發佈了《告知書》。其中提到,金瑞公司的《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已經被註銷,要求當地居民不得到該公司換氣,金瑞公司員工也不得在長興縣範圍內送氣。隨後,金瑞公司發佈聲明表示,已提起行政訴訟,將依法維權。

爲何在雙方達成調解後仍頻繁出現糾紛,趙經理表示,主要源於其不願意接受對方給300萬元,讓自己退出市場的要求。他提供的一段錄音顯示,在2021年1月,長興縣住建局一名張姓負責人曾作爲中間說客找到他,表達了本地燃氣企業的想法。在這位張姓負責人與趙經理的談話錄音中,該張姓負責人表示,他希望趙經理能接受300萬元,並退出長興市場,這樣對雙方都好,不然後期金瑞公司在當地也不好經營。

“我公司有很多工人,從小夥子一起和我幹到了老頭,我不可能不管他們。這些錢都不夠支付他們的遣散費用。”趙經理說。

▲金瑞公司表示,在經營中均按照要求進行了實名制登記,且符合管理規範。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行政訴訟一審敗訴已上訴

因認爲長興縣住建局註銷和不換髮許可證的做法違法,金瑞公司提起了行政訴訟。據2021年12月16日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法院出具的( 2021)浙0503 行初43號、(2021)浙0503行初56號《行政判決書》顯示,長興縣住建局辯稱,在調查中發現金瑞公司的燃氣經營許可證於2010年6月10日取得,屬於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符合行政許可註銷的情形。長興縣住建局於2021年9月6日製作了《註銷行政許可事先告知書》,於2021年9月8日送達金瑞公司。同年9月14日,作出《註銷行政許可決定書》並有公證人員參與,程序合法。

此外,經查詢,金瑞公司所持有的燃氣經營許可證由長興縣建設局2010年6月10日發放給湖州小銀山液化氣有限公司長興分公司,系瓶裝燃氣供應站點許可證。根據《關於印發〈燃氣經營許可證〉格式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燃氣經營許可證應註明經營區域,其有效期爲4年,2014年12月3日起新增燃氣供應站點核準已被取消,2015年9月1日前核發的未換證的燃氣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截止日爲2020年12月31日。又查明,2017年3月15日,湖州小銀山液化氣有限公司變更爲湖州銀山能源有限公司,根據《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其長興分公司應向長興縣住建局申請變更燃氣經營許可,且金瑞公司持有的燃氣經營許可證副本持證說明也註明:“企業如有改名、分立、合併、轉讓等變更事項,應當在30日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手續。”長興縣住建局曾主動告知,但金瑞公司並未辦理。

長興縣住建局還提到,湖州金瑞液化氣有限公司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的經營區域爲南太湖新區,且湖州銀山能源有限公司原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已在2020年4月註銷。無論金瑞公司作爲分公司依託任何一個主體,其不符合經營區域要求,也無總公司許可證效力基礎。長興縣住建局直至2021年9月14日依法註銷其許可證,並未侵害金瑞公司的利益,且內容合法。

最終南潯區法院作出了駁回金瑞公司訴訟請求的判決,金瑞公司提出上訴。

▲許可證被撤銷後,金瑞公司發佈公告表示將通過法律手段維權。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住建局對關鍵問題均不予回應

對於一審判決情況,金瑞公司代理律師表示,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註銷“行爲實施的前提條件是相關行政許可合法有效。2021年9月14日長興縣住建局作出的《註銷行政許可決定書》的行爲,是對金瑞公司所持有的《燃氣經營許可證》合法性、有效性予以認可。

而對於長興縣住建局提出的“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結果,系該局違法行政導致。金瑞公司在2020年7月前往辦理變更申請手續時,長興縣住建局拒收材料,該行爲嚴重違法。

律師表示,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對於申請人提出行政許可申請,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予以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爲受理。上述規定不僅適用於新行政許可的申請,對於行政許可事項變更的申請,也同樣適用。

在金瑞公司郵寄申請後,長興縣住建局通過回函,以“瓶裝燃氣綜合經營企業申請設立的瓶裝燃氣供應站點,作爲企業下設的經營服務站點,不再單獨核發燃氣經營許可證”爲由,表達了不予辦理的意見。但實際上金瑞公司申請的內容不是變更行政許可事項,而是變更企業名稱。且未告知救濟程序,屬違法行爲。

▲金瑞公司員工在送氣時多次被舉報、跟蹤,還曾報警處理。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此外,該行政許可不符合應當註銷的條件。按照長興縣住建局認可的行政許可有效期2020年12月31日來計算,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五十條的規定,長興縣住建局最遲應當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續的決定;未作決定的,視爲準予延續。因此,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長興縣住建局已經以其不作爲的態度表明了對案涉行政許可有效期延續的認可。

律師認爲,2021年9月14日長興縣住建局給出“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註銷理由不能成立,不屬於法律規定的應當註銷的情形。一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

“2021年住建局註銷金瑞公司證的依據是浙江省一份《通知》,其中提到沒有及時換新證的,舊證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裏發這份通知的初衷是督促地方職能部門積極履行職責,原本是用於規範政府行爲的,在此案中,卻被基層部門做爲了其違法註銷當事人許可證的依據。”代理律師說。

對於長興縣住建局工作人員充當說客的情況,5月6日,負責此事的長興縣住建局公用事業建設管理科陳姓負責人稱,事情目前正在走法律程序。對於被指偷拿燃氣經營許可證的情況,該負責人以不方便多說,要開會爲由拒絕回應。

上游新聞記者 時婷婷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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