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一出,*ST天首(000611.SZ)離退市僅一步之遙。

5月5日,*ST天首公告,因2020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爲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ST天首股票交易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因2021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爲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同時2021年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觸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 9.3.11 條規定的股票終止上市情形。

*ST天首2021年財務審計報告顯示,形成無法表示意見的原因有二。

其一爲持續經營:公司連續多年扣非後淨利潤爲負,本年新增鍵合材料業務並未改善該情況;上年重大訴訟影響仍未消除;鉬礦山建設組織、資金、進度的不確定性;大額借款即將到期,管理層制定的各種應對措施是否能夠落實具有重大的不確定性。

其二爲鍵合材料業務:公司2021年度新增鍵合材料業務,鍵合材料業務收入金額佔天首發展全部營業收入的94.09%,由於鍵合材料業務相關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對公司提供的鍵合材料業務證據和說明,無法判斷其真實性、合理性。

值得注意的是,*ST天首2020年的財務審計報告也被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簡稱:利安達)出具保留意見,事務所認爲保留意見所涉及的事項在2021年未完全消除,即持續經營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然而,*ST天首並不認可利安達的這份審計意見。

5月5日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的補充公告顯示,邱士傑、陳峯利、李曉斌、張先四位董事的反對意見概括爲三個方面,即不認可財務報告的無法表示意見、不認可內部控制的否定意見、不認可營業收入的扣除意見。

其中,四位董事認爲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過程中存在不客觀、不盡職的情形,具體如下:

同時,因*ST天首未制定適應鍵合材料業務的採購與庫存管理、固定資產管理、銷售管理以及財務管理制度等的內部控制制度,導致鍵合材料業務相關內部控制存在重大設計缺陷,還存在不相容崗位職責兼任以及生產過程中缺少必要的稽覈等重大運行缺陷,利安達認爲公司鍵合材料業務的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因此出具了2021年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而前述四位董事則表示,在公司的鍵合材料項目生產經營中,公司制訂了相關制度,做到了人、財、物的結構清晰、賬目清晰,在日常生產經營中未給公司造成資產、收入或其他權益上的任何損失,也未發生《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規定的可能導致公司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情況。基於此,公司在內部控制上不存在重大缺陷,構不成被出具內部控制否定意見的條件。

另一個爭議點則在於*ST天首2021年新增的收入達1.25億元的鍵合材料生產項目,利安達在財報審計報告中以“難以形成穩定業務模式”爲由將該項目在營業收入中予以扣除,加上營業收入中扣除相關事項786.33萬元,因此公司2021年營業收入1.33億元全需扣除。

資料顯示,2021年*ST天首在山西省太原市轉型綜合改革示範區建設鍵合材料生產項目,在青海省格爾木市藏青工業園區建設鉀肥造粒項目。其中,山西鍵合材料生產項目於去年第四季度投產併成爲公司業務收入的主要來源,青海鉀肥造粒項目由於天氣和自身資金緊缺等原因進度較緩。此外於2017年7月收購的天池鉬業小城季德鉬礦25000t/d項目施工工程至今尚未建成投產。

事實上,早在今年1月26日,深交所就下發關注函,要求公司就新增的鍵合材料生產項目、營業收入扣除等問題進行說明,同時要求年審會計師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進行覈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3月21日階段性回函顯示,鍵合材料項目的收入具有其穩定性,且公司對鍵合材料項目有短期、長期的經營計劃並在按照計劃實施,項目本身不具備特殊性、更不是偶發性和臨時性的,因此,公司認爲本年度鍵合材料銷售收入確認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12號——營業收入扣除相關事項》(深證上〔2021〕1158 號)的有關規定,不屬於“未形成或難以形成穩定業務模式的業務所產生的收入”。

利安達也在回函中提到,鑑於事務所對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告審計工作尚在現場審計階段,就目前已取得的證據資料和執行的審計程序,未見異常或不合規事項。

*ST天首董事之一的張先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在這期間公司一直配合審計工作,事務所也表示未見異常或不合規事項,中間雙方也未發生任何插曲,但4月末突然告知公司鍵合材料業務的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並且溝通後事務所也沒有給出‘難以形成穩定業務模式意見’的具體依據。”

對此,界面新聞也就相關問題致電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但未能聯繫上相關簽字人員。

根據深交所《自律監管聽證程序細則》的相關規定,公司有權申請聽證。

張先表示,“公司將積極把握聽證申訴,爭取一個客觀反映公司經營狀況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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