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加速出清!第三方基金銷售機構困境出現:“分手信”越來越多

因“一參一控”和公募發行市場顯著遇冷等因素,第三方基金銷售機構行業正在加速出清和整合。

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瞭解到,儘管第三方基金銷售機構數量衆多,但絕大部分參與者難有生存質量可言,截至去年四季度末的基金代銷機構百強數據顯示,僅有不足20家第三方機構上榜,考慮到百強最後一名的非貨幣公募基金的保有規模僅爲27億,這意味着絕大部分第三方機構在百名開外,相關保有規模低於27億。一些基金公司人士表示,考慮到覆蓋成本和運營,基金公司工作量比較大,在基金銷售機構上也存在減少覆蓋率的需求,希望把錢花在刀刃上。

基金終止相關銷售機構合作

民生加銀基金公司發佈公告稱,因中植集團整合旗下基金銷售公司,經各方協商一致,民生加銀基金決定自2022年5月9日起終止北京唐鼎耀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視天下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和北京植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辦理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購、定期定額申購、轉換、贖回等業務。通過唐鼎耀華、晟視天下、植信基金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資者及其持有份額已轉託管至北京中植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由中植基金提供後續服務,公司旗下基金在唐鼎耀華、晟視天下、植信基金已無保有份額。

此外,南方基金、寶盈基金、中融基金、財通基金也相繼發佈公告,終於與相關基金銷售機構的合作。南方基金稱,爲維護投資者的利益,經南方基金與唐鼎耀華基金、植信基金協商一致,公司決定,2022年5月7日起終止與唐鼎耀華、植信基金的銷售合作關係,並停止通過其辦理本公司基金交易相關業務,包括認購、申購、定投、轉換等業務。本公司基金在唐鼎耀華、植信基金份額已轉託管至中植基金,並由中植基金提供後續服務。

公開信息顯示,北京唐鼎耀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視天下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植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均爲中植集團旗下平臺。今年1月初,中植集團公告稱,旗下北京恆天明澤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唐鼎耀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視天下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這四家獨立基金銷售公司的整合工作完成。同日,植信基金、唐鼎耀華基金、晟視天下三家基金銷售公司向北京證監局提交了註銷申請,經監管部門備案,“四合一”正式整合成立中植基金。

根據相關公告,完成“四合一”的中植基金,由中植財富控股有限公司、恆天財富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湖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大唐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高晟財富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共同持股,註冊資本由5000萬增加到3.5億。

“四合一”背後是基金銷售新規

“四合一”的整合以及植信基金、唐鼎耀華基金、晟視天下三家基金銷售公司的註銷,其核心因素是基金銷售行業的監管新規。

根據2020年10月發佈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其中第十二條規定,獨立基金銷售機構股東以及股東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蔘股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的數量不得超過2家,其中控制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的數量不得超過1家。對在基金銷售新規實施前已入股獨銷機構的股東,不符合“一參一控”要求的,基金銷售新規給予2年的過渡期進行整改。

業內人士認爲,上述對基金銷售機構的政策要求,某種程度上反映出監管機構希望進一步釐清行業“野蠻生長”中的部分亂象、做大公募基金和基金銷售行業,同時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此前被基金公司剔除朋友圈的基金銷售機構盈信基金銷售機構即是如此,盈信基金公司涉嫌捲入到先鋒系私募鑫匯元的爆雷事件,鑫匯元的代銷機構正是深圳盈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深圳一家基金公司內部人士此前向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提供的一份文件也顯示,監管部門加大了對基金公司與基金銷售機構合作的日常監管,要求基金公司與第三方中小基金銷售機構的合作在基金產品推介宣傳上必須審慎合規。

銷售行業出清利於基金覆蓋成本

顯然,“一參一控”以及公募基金市場業績的低迷,在很大程度上爲無序競爭的基金銷售行業提供了出清機會。

基金業協會1月28日公佈的四季度基金代銷機構非貨幣市場公募基金保有規模前100強數據顯示,螞蟻基金的非貨幣保有規模突破1.29萬億,相比三季度末增長了1031億元,環比增幅8.62%,繼續穩居全行業第一。

然而在這份凸顯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第三方基金銷售機構)穩居全行業第一名的另一面,則是目前100強的上榜機構中,其實絕大部分來自銀行、券商,獨立基金銷售機構上榜名單還不足20個,這意味着在今年年初的111家第三方基金銷售機構中,絕大部分第三方基金銷售機構都在百名開外,淪落爲市場的邊緣角色以及渾水摸魚者。

在上述榜單中,中植集團旗下的四家第三方基金銷售機構中,也只有北京恆天明澤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進入榜單,排名全市場第56名,非貨幣公募保有規模131億元。按照基金業協會年初披露的百強數據,上榜名單中最後一名的基金銷售機構是證券公司國都證券,其2021年四季度的非貨幣公募基金的保有規模爲27億,這就意味着絕大多數處於百名開外的第三方基金銷售機構都低於這個數字,也就很難保證這些第三方中小銷售機構生存的質量。

華南地區一家基金公司人士認爲,一些基金銷售機構的保有量太低,業務資格可能就面臨問題。根據基金銷售辦法規定,監管部門要求基金銷售機構的近一個會計年度銷售日均保有量不低於5億元等作爲業務續期條件,每3年一續;業務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基金銷售機構,將不得繼續從事基金銷售業務;如不符合續期條件,監管機構可作出不予延續其業務許可證有效期的決定。

此外,參與基金代銷的第三方機構數量太多,勢必導致許多第三方基金銷售機構保有量太低,這對基金公司而言也不划算。上述基金公司人士稱,因爲如果一些第三方小機構賣出的量很少,但是基金公司清算等方面的工作量卻並不小,考慮到覆蓋成本和運營,基金公司工作量比較大,也希望減少一些對銷售機構的覆蓋率,因此,行業的淘汰、出清和整合,資源向大型基金銷售機構集中整體而言利好基金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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