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疫情期間促進房地產業恢復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職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

5月9日,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疫情期間促進房地產業恢復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職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

通知表示,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賬戶餘額最低認定額度。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高於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之和的10倍。賬戶餘額不足3萬的按3萬元計算,可貸款額度提高至30萬元。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

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疫情期間促進房地產業恢復發展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吉市政辦電〔2022〕4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直屬機構:

《疫情期間促進房地產業恢復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9日

疫情期間促進房地產業恢復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按照省委省政府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安排部署,爲加快恢復房地產業,促進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疫情期間促進房地產業恢復發展政策措施如下:

一、放寬土地出讓合同監管條件。已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期動工、竣工的國有建設用地,對處於疫情持續期間的2022年3月、4月不計入違約期,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對其進行相應的延期審批。

二、降低項目資本金監管比例。新開工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可按50%比例監管項目資本金,項目企業可以採取商業銀行保函形式替代項目資本金現金。

三、容缺辦理開發企業資質。積極落實住建部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調整的有關規定,及時覈定調整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開發企業辦理資質調整、延續、升級等,涉及工程技術人員要求的可容缺辦理,並承諾3個月內補齊相關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人員等條件達到對應的開發資質時,可申請從事相應規模的房地產經營活動,並依法及時辦理資質調整、升級等手續。

四、建立項目開工“綠色通道”。在項目主體工程施工前,已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已確定施工、監理單位的新建項目,經施工許可審批部門同意後,允許提前進場進行土地平整、搭建圍擋施工暫設、臨水臨電接入、土方施工、降水施工等非主體工程施工。

五、放寬商品房預售許可條件。企業申請辦理的商品房預售許可項目,在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即可申請預售。

六、降低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比例。商品房預售資金最高監管留存比例不超過應監管額度的5%。企業可採取商業銀行保函的形式替代商品房預售監管留存資金。商品房預售資金必須用於本項目後續開發建設,如有挪用,依法從嚴從重查處。

七、提前釋放預售監管資金。開發企業可提前申請撥付留存的5%以外的預售監管資金,用於人工費、材料費等建設費用。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部門可依據企業申請,實行主動預約辦理監管資金使用手續。

八、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繳存職工連續、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九、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職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

十、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賬戶餘額最低認定額度。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高於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之和的10倍。賬戶餘額不足3萬的按3萬元計算,可貸款額度提高至30萬元。

十一、積極推進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對於在吉林省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以及在全國其他地區繳存且戶籍地爲吉林市的職工,在吉林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的,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貸款條件、額度、期限、利率等皆享有與本地貸款職工同等權益。

十二、順延工期和房屋交付時間。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響,房地產開發項目不能按原定時間開復工,售出的商品房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交付的,倡導合同雙方協商順延工期和交付時間。

十三、實行水氣費用緩交政策。對受本次疫情影響的開發企業欠繳的2022年3月、4月水費、氣費,鼓勵供水、供氣企業順延繳費期限至2022年5月底,並減免欠費部分相應的違約金。

十四、放寬房地產項目首次登記條件。對於開發企業信譽良好且項目分期開發建設的,如項目中部分建築已經完成工程建設並取得竣工備案證,可分棟進行規劃覈實並在企業承諾按時完成整個項目建設的情況下,對先行完成工程建設並完成竣工驗收備案的部分建築物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助力企業融資發展。

十五、盤活已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的商品房。對於已經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的商品房,允許開發企業在符合按套拆分登記的條件下,經銀行同意對原抵押物及擔保的債權按套進行拆分並辦理抵押權變更登記,開發企業可按每套商品房擔保債權陸續清償所欠貸款並按套辦理抵押權註銷登記,盤活抵押商品房,緩解企業資金壓力。

十六、盤活地下室、車位資產。在符合規劃、人防要求前提下,對地下室和有明確界址點的地下車位,依開發企業申請可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對於有銷售計劃且不違反相關強制性規定的,經審批可頒發《商品房銷售許可證》,開發企業可按商品房銷售相關管理規定對地下室、地下車位進行分割銷售。對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可以申請辦理抵押權登記。

十七、放寬購房補貼範圍。將《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吉林市鼓勵農民和大學生購房相關優惠政策的通知》(吉市政辦發〔2022〕2號)中農民和大學生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享受購房補貼範圍放寬到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不包括別墅類住房)。

十八、滿足購房羣體多層次住房需求。完善“網上雲房展”架構空間,爲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羣體搭建線上交流平臺,降低企業宣傳成本,提高業主選房效率。引導更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參與我市鼓勵農民和大學生購房政策,讓利於民,積極參加“房地產開發企業優惠讓利項目名錄”活動。

十九、開通審批服務綠色通道。對於全裝修、微裝修開發建設住宅項目,可優先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等審批、審覈、審查、備案等相關事項,優先參與各類工程建設領域的評優、評獎活動,優先申報國家康居示範工程、住宅性能認定等。

二十、加快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及時公佈開發項目周邊的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施工、竣工進度及投入使用時間,加快已拿地未開工和在建在售項目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進度,確保按公佈時限交付。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本政策措施施行期間,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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