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疫情期間促進房地產業恢復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對公積金的繳存及使用進行了調整,將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職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並且放寬了購房補貼範圍,將農民和大學生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享受購房補貼範圍放寬到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不包括別墅類住房)。

《通知》提高了住房公積金貸款賬戶餘額最低認定額度,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高於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之和的10倍。賬戶餘額不足3萬的按3萬元計算,可貸款額度提高至30萬元。

另外,《通知》也提出了對房企提供相關利好,如放寬土地出讓合同監管條件降低項目資本金監管比例;放寬商品房預售許可條件;降低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比例,提前釋放預售監管資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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