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配套規則

5月10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中基協”或“協會”)發佈了《基金從業人員管理規則》。

配套規則主要包含三方面內容,首先是將從業資格註冊適用的考試科目組合按照從業人員從事的基金業務類型進行了對應;其次是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安排、中國證監會及中基協的規定對從業資格註冊協會規定的認可情形進行了明確;最後是對有關其他考試成績認可的安排進行了規定。

具體而言,《管理規則》強調從業人員的信義義務責任,加強對基金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及行爲規範的自律管理,明確機構履行從業人員資格管理主體責任,引導機構及從業人員在從事基金業務活動中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自律規則以及執業行爲準則,恪守職業道德,提高專業素質,防範道德風險,形成“合規、誠信、專業、穩健”的行業文化,促進基金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在基金行業機構的管理責任方面,《管理規則》指出,從業人員在從事基金業務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自律規則,被金融監管部門處罰、採取監管措施或者被行業自律組織處分、採取管理措施的,應當及時向機構報告。

在執業行爲規範方面,《管理規則》要求,從業人員在銷售產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應當堅持投資者適當性原則,全面瞭解投資者情況,根據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和目標、財務狀況、投資經驗、流動性要求和風險承受能力等,將適當的產品或者服務銷售或者提供給適合的投資者,並充分揭示投資風險。

此外,中基協配合《管理規則》制定了《關於實施〈基金從業人員管理規則〉有關事項的規定》。一是將從業資格註冊適用的考試科目組合按照從業人員從事的基金業務類型進行了對應。二是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安排、中國證監會及協會的規定對從業資格註冊協會規定的認可情形進行了明確。三是對有關其他考試成績認可的安排進行了規定。

中基協表示,下一步,協會將圍繞從業人員自律管理工作,制定修訂考試管理、培訓管理相關的自律規則,進一步完善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自律規則體系,提升從業人員資格管理的規範水平,促進基金行業機構合規、穩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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