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11日訊 (記者 王嘉浩) 近日,信用中國(山西)公佈6家因違反《安全生產法》被大同市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的煤業企業。

據瞭解,該6家企業及處罰情況分別爲:山西大同煤礦集團同發東周窯煤業有限公司因井下3個掘進工作面迴風均未設置粉塵濃度傳感器被罰4.5萬;大同煤礦集團永定莊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因使用中的2臺電氣設備未在設備外部主體部分的明顯處設置標誌,被罰3萬;山西中新唐山溝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因使用中的3臺礦用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未進行安全性能檢查且未簽發合格證,被罰4.5萬;山西帽帽山煤業有限公司因井下3臺水泵開關的金屬外殼沒有保護接地,被罰4.5萬;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左雲東古城煤業有限公司因兩名瓦斯檢查工入井攜帶的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未由專職人員收發,被罰3萬;山西中新甘莊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因採用架空乘人裝置運送人員時未裝設全程急停保護,被罰2萬。

此外,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此次受罰企業之一的山西帽帽山煤業有限公司,於4月被曝出存在一起致人死亡的安全事故瞞報信息。對此,記者致電該企業,其接聽的相關人員表示不清楚,讓致電其他聯繫方式,遂掛斷電話。

對該情況,山西礦山安監局相關人員表示,沒有收到山西帽帽山煤業有限公司的相關事故信息。而山西應急管理廳相關部門的電話則無人接聽。

對於山西帽帽山煤業有限公司是否存在致人死亡的安全事故,以及是否存在瞞報的情況,中國網財經將持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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