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模範生”長沙政策創新:出租後的存量房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

居民將房屋供作租賃住房後,是否不再受“限購”政策的限制,還需等進一步通知。

GDP邁入萬億俱樂部但房價漲幅平穩,讓長沙一直被視爲全國樓市調控的“標兵”。不過,面對樓市下行壓力,長沙開始試點找尋一條既能滿足“房住不炒”又能客觀上鬆綁購房政策,激活市場交易的道路。

11日,據當地媒體報道,長沙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領導小組日前正式印發《關於推進長沙市租賃住房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盤活存量房的試點實施方案》(下稱“方案”)。 長沙將堅持“房住不炒”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屬性,通過盤活存量方式增加租賃住房供給,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問題,不斷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和住房市場體系,穩步推進租購同權,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根據方案,長沙通過全面打通新房、二手房、租賃住房市場“通道”,選擇長房集團、長沙建房集團作爲試點企業,開展盤活存量房供作租賃住房試點。該方案施行之前已實現網籤備案交房或已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房屋,盤活供作租賃住房後,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

當日下午,第一財經從長沙市住建局保障性住房指導監管處(長沙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方面獲悉,該方案屬實,但該新政落地後,與“限購”政策如何配合執行尚未明確。建議有相關需求的居民,問詢長沙市房產交易管理中心。

隨後,長沙市房產交易管理中心相關工作人員對第一財經表示,對該文件確有瞭解,但目前,中心尚未收到該份方案。“居民將房屋供作租賃住房後,是否不再受‘限購’政策的限制,還需等進一步通知。”

“雖然該政策的本意可能不是在放鬆購房政策,但客觀上也會帶有鬆綁的效應。”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總監嚴躍進稱,從該份文件的出發點來看,是爲了盤活存量資產、擴大可出租房源、大力發展租賃市場,但也顯然找準了居民家庭的痛點,相關房源出租後,可以不統計爲家庭住房套數,具有振奮和刺激效應。

與此次購房政策調整相比,6天前長沙釋放的“限購”鬆綁信號更爲明確。

根據長沙住建局6日消息,長沙市限購區域內家庭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間隔時間,統一按滿4年計算,房屋購買時間的認定既認網籤備案、又認權屬登記。而依據此前的“限購”政策,購買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動產權屬證書滿4年或房屋交易合同網籤。

長期以來,嚴格的“限購”政策是長沙穩樓市的重要政策工具,而一週兩次調整購房政策,與當地房地產市場持續低溫的態勢不無關係。

根據湖南中原研究院最新統計,4月份,長沙住房市場遇冷,供應環比小幅微漲,而成交創近三年同期最低,月度供銷比1.61,市場短期供過於求;成交動力不足,4月底,內五區庫存量661萬方,爲近三年同期最高值,與此同時,由於近六個月去化速度放慢,去化週期已連續9個月上漲,達到2018年來月度新高。

爲激活當地樓市成交,在4月底長沙發布的《長沙市爭創國家吸引人才平臺若干政策(試行)》中提到,放寬人才認證標準,提高對人才的獎補支持,並拓寬人才類租房、購房補貼的適用人羣範圍。

雖然長沙升級版的人才政策對租賃市場和商品房市場交易的活躍度提升均有所裨益,不過多位業界人士表示,長沙最新出爐的方案,設計地更加新穎,對“穩樓市”的效用也會更加顯著。

廣東省規劃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稱,一方面,這一方案滿足了有房人羣對住房再次購置的需求;另一方面,該方案也能有效地落實“房住不炒”。即將房子在“住”和“防炒”方面有效協調,避免“住”和“防炒”二者之間衝突,實現二者協同的有效手段。

那麼,作爲全國首例試點方案,該政策落地後是否具有可行性?

“具有現實可操作性。”李宇嘉稱,通過這個政策,一方面,有購買力的能買得起了,還能將其投入租賃市場,讓沒有購買力的人有房子住。另一方面,當大量房子投入租賃市場後,租金必然會下降,也有利於降低新市民的租房成本,實現體面居住;與此同時,靠市場化的手段,自然而然就解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籌集渠道,讓保障性租賃住房在供應端更可持續,也更有效。

根據該方案,保障性租賃住房試點企業部分運營費用從長沙市財政資金中予以專項資金保障;盤活存量房供作租賃住房的試點企業、房屋業主,均可依法依規享受住房租賃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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