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資深記者 林平

5月12日,北京高院通報多起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案例。澎湃新聞注意到,在一起猥褻未成年人的刑案中,法院發現在網絡環境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已經出現“隔空”猥褻新動向。

出現“隔空”猥褻未成年人犯罪新動向

案情顯示,被告人徐某通過網絡聊天方式,分別騙取、威脅三名不滿10歲的女童拍攝隱私部位供自己觀看。徐某被抓獲歸案後,法院以猥褻兒童罪依法對其判處刑罰。

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發現,未成年被害人家長存在履行家庭教育不當的問題,對未成年人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上網疏於監管,對未成年人防範性侵害安全教育不足。

通報指出,近年來,隨着社會經濟文化水平的不斷發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犯罪手段不斷翻新,呈現多樣化發展趨勢。特別是在網絡環境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已經出現了類似的“隔空”猥褻新動向。

根據家庭教育促進法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針對不同年齡段未成年人的身心發展特點,圍繞未成年人健康上網、防性侵等方面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幫助其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

法院及時聘請家庭教育指導師,結合8至10歲兒童的生理和心理特點,重點圍繞如何引導未成年人正確使用網絡、預防性侵害等內容共同制定了指導方案,對被害人家長開展了有針對性的家庭教育指導。經後期回訪,被害人家長已加強了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的監管,幫助未成年人進一步提高了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北京發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因家長過度責罰小孩,北京發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案例顯示,未成年被告人張某某的父母工作很忙,晚上經常加班不回家。張某某多次到網吧、娛樂場所過夜,結交社會不良人員,但父母未予足夠重視,疏於教育、管理。此後,張某某的不良行爲逐步升級,多次在凌晨入戶盜取現金、手機等財物。

法院鑑於張某某犯罪時系未成年人,在部分盜竊事實中具有自首情節,且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故對其依法從輕判處刑罰。

案件審理中,法院發現,張某某的父母對張某某的不良行爲放任不管,家庭教育嚴重缺位,最終導致張某某的不良行爲升級演變,發展爲犯罪行爲。

此後,法官依照家庭教育促進法相關規定,向張某某的父母發出家庭教育令,責令監護人承擔起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切實履行監護職責,多關注孩子的生理和心理狀況。

據介紹,家庭教育促進法施行以來,家庭教育從“家事”變爲“國事”。北京市首份家庭教育令的發出,旨在提醒父母要密切關注未成年人日常行爲,切實承擔起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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