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杭州女子遇詐騙儲蓄卡被盜刷2萬,法院判銀行承擔50%責任

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葛熔金 通訊員 臨平法

點了不明鏈接導致銀行卡內餘額被盜後,杭州一名女子將髮卡行告上法院,要求銀行承擔賠償責任。澎湃新聞5月12日從杭州臨平法院獲悉,該院一審的這起持卡者訴銀行案經杭州中院二審維持原判,認定銀行承擔50%的賠償責任。

2021年6月,陸女士收到一條“高速通知”的短信,告知其ETC(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失效,需要認證,並附認證鏈接。陸女士辦過ETC且長期未用,就點開鏈接,按頁面顯示要求填寫了綁定銀行卡的持卡人姓名、卡號、密碼等。當天下午,她接連收到ATM機取款短信,顯示自助取款4次,每次5000元。陸女士意識到自己的儲蓄卡可能被僞造後盜刷,多次致電銀行客服但無法接通,又趕至銀行網點辦理儲蓄卡掛失,打印的賬單顯示盜刷的ATM機位於外省某縣城。

事後,陸女士將銀行訴至法院,認爲銀行未保證其發行的儲蓄卡具有唯一性、不可複製性,ATM機無法識別僞卡,導致其儲蓄卡被僞造、盜刷。銀行則認爲損失系陸女士輕信不明鏈接、操作不當所致,應自行承擔後果。

法院審理認爲,陸女士在銀行儲蓄賬戶資金變動當天即到網點掛失,案涉交易系在外省ATM機進行,足以認定非陸女士本人操作,而是僞卡盜刷,銀行未能提供完善的技術設備,包括難以複製的銀行卡、能識別複製卡的交易終端,未盡資金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案涉四筆交易系因陸女士泄露持卡人姓名、卡號、密碼後發生,陸女士亦存在一定過錯。綜上,酌情認定銀行承擔50%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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