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範芊芊    每經編輯 文多    

5月11日晚間,華寶股份(300741.SZ)收到深交所下發的年報問詢函。華寶股份連續兩年營收、毛利率均出現下滑,深交所要求公司說明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未來是否存在繼續下降的風險。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分銷售模式來看,相較於2018年時招股書披露的數據,華寶股份2021年直銷模式下的營業收入佔比較2017年下降明顯,深交所也圍繞公司的其他銷售模式,要求華寶股份進行說明。上市4年,華寶股份IPO募投項目投資進度均較低,最高僅略超15%,同時公司還多次變更募投資金用途或延期,深交所要求華寶股份說明原因及合理性。

而從公司管理層來看,今年年初,公司實控人朱林瑤及董事林嘉宇均因違法問題被立案調查,深交所要求公司說明是否涉嫌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爲。

是否通過現金分紅向主要股東輸送利益?

華寶股份於2018年3月在深交所上市,主要從事香精與食品配料的研發、生產、銷售及服務,是國內香精行業的龍頭企業。據公司2018年2月披露的招股書,其主要客戶包括雲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菸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光明乳業股份有限公司等行業龍頭企業,實際控制人爲女富豪朱林瑤。

今年1月24日,華寶股份披露,朱林瑤因違法問題被耒陽市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兩天後(26日),公司披露朱林瑤已被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1月27日,公司又披露,董事、朱林瑤之子林嘉宇也因違法問題被衡陽縣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已被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儘管華寶股份在24日的相關公告中強調,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但公司股價還是受到了影響,1月24日當天股價一字跌停,此後股價一直低迷。

對此,深交所也在5月11日下發的年報問詢函中問及上述案件的最新進展,要求華寶股份說明:“公司就立案調查的具體事項所掌握的最新情況”、“是否涉及公司責任”、“公司是否涉嫌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爲”。

由朱林瑤所控制的華烽國際投資控股(中國)有限公司是華寶股份的控股股東,持股比例高達81.1%。2018年至2021年,公司權益分派方案分別爲每10股派40元、每10股派19.8元、每10股派16元、每10股派13.2元,合計派發現金股利54.81億元。順理成章的,華寶股份大部分分紅都落入了控股股東手中。

對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說明實施高比例現金分紅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存在通過現金分紅向主要股東輸送利益的情形。

此外,去年華寶股份還存在多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辭職的情形,深交所要求說明上述人員辭職的具體原因,對公司生產經營、重大事項決策、內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的影響等。

多個問題關注“其他銷售模式”

從公司業績來看,2021年是華寶股份營業收入、淨利潤、核心產品毛利率下滑的第二年。2020年華寶股份營業收入、淨利潤分別同比下滑4.16%、4.45%,2021年華寶股份營業收入、淨利潤則分別同比下滑7.31%、14.9%,下滑速度有所加快。

同時,食用香精業務在2020年、2021年的營收佔比分別達到了91.23%、87.81%,而其業務毛利率分別同比下滑了1.95個、2.71個百分點。

對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說明近兩年營業收入、毛利率持續下滑的具體原因及合理性,未來是否存在繼續下滑的風險。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從銷售模式來看,華寶股份的銷售模式包括直銷和其他。根據華寶股份在年報中的表述,公司大部分產品銷售採用直銷模式,考慮到部分中小型企業實際需求和成本承受能力,對於少量通用產品,公司採用買斷式經銷方式向中小客戶銷售。

去年,華寶股份直銷模式的營業收入爲11.92億元,佔比爲61.42%,其他模式的營業收入爲7.49億元,佔比爲38.58%。相較於上一年,華寶股份的直銷模式營收佔比下降了5.7個百分點。

而相較於2017年的數據,這一數據波動更大。華寶股份2018年的招股書中披露,2017年華寶股份直銷模式營收佔比達到了91.62%,經銷模式營收佔比僅有5.13%。

深交所在年報問詢函中問及,說明通過其他模式銷售的原因,直銷模式和其他模式在定價、毛利率、退換貨機制及信用政策等方面的差異及原因,其他模式下收入確認的時點、涉及的業務板塊、終端銷售情況、是否存在銷售退回情形等。

另外,華寶股份IPO募投項目的進度緩慢。截至去年底,華寶鷹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產基地項目、華寶股份科技創新中心及配套設施項目、華寶股份數字化轉型項目投資進度分別爲15.29%、0.37%、5.89%。此前,華寶股份還多次變更募集資金用途或募投項目延期。對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說明原因及合理性。

華寶股份其他銷售模式中,除了買斷式經銷,還有其他方式嗎?爲什麼近些年直銷模式營收佔比下滑明顯?對此,5月12日,《每日經濟新聞》撥打華寶股份董祕辦電話,但電話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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