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張家口公安通報了3起涉疫典型案例:

案例一:4月26日,王某私自駕車從北京出發,在疫情防控卡口用虛假行程碼通行回家。4月27日,王某某接到北京疾控通知其爲密接者後,未按要求主動報備,也未自行居家隔離,多次出入菸酒店、飯店、豆腐坊等場所,造成新冠疫情傳播風險。依據相關規定,我市警方對其進行立案偵查。

案例二:4月30日,王某夫婦二人從我市宣化區駕車返回經開區後,在明知與確診病歷屬同時空密接人員的情況下,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未按規定報備個人行程,且多次外出購物、訪友、參加葬禮,造成新冠病毒傳播風險。依據相關規定,我市警方對上述二人採取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5月2日,司某偉、徐某傑、楊某三人於從北京中高風險地區返回張家口,採取翻越高速欄杆,繞行疫情檢查站方式,乘坐籍某梅非法運營的車輛進入我市沽源縣境內。另外,司某偉回到家中,未按要求居家監測、核酸檢測。依據相關規定,我市警方依法對上述四人處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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