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公衆號違規發佈年度財務數據,郴電國際及相關責任人收警示函

5月18日,郴電國際及相關責任人收到湖南證監局警示函。據查,2月1日,郴電國際通過公司公衆號發佈新春賀詞,賀詞中提及“2021年實現主營業務收入34.13億元、利潤總額2.21億元、稅收2.16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2%、130%、24%”年度財務數據。郴電國際未按照規定在證券交易所網站和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媒體發佈前述信息,且未充分說明上述財務數據尚未經審計,數據完整性和準確性可能與最終審計情況存在差異,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不準確。2月7日,公司公衆號撤銷所發佈的新春賀詞。截至撤稿時,該篇文章閱讀點擊量爲2634人次。在年度報告披露前,該情況已構成業績泄露。郴電國際未按照規定及時披露本報告期相關財務數據,直至3月12日,公司才就2月1日新春賀詞中相關財務數據尚未經審計的相關情況進行公開說明,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

湖南證監局指出,郴電國際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八條和第十八條的規定。公司董事長範培順、總經理雷運明作爲新春賀詞署名人,對公司公衆號違規發佈年度財務數據負有責任。董事會祕書吳榮作爲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責任人,對未及時瞭解公司對外信息發佈、且在業績泄露的情況下公司未及時披露本報告期相關財務數據負有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的規定,上交所決定對郴電國際、範培順、雷運明、吳榮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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