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程雅    上海報道   

今日(5月18日)晚,龍洲股份(002682,SZ)發佈公告稱,董事會同意全資子公司龍巖市新宇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宇汽車)與交易各方就解除轉讓東莞中汽宏遠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遠汽車)股權事宜簽署《協議書》及《補充協議》。

此前,新宇汽車決定將持有的宏遠汽車51%股權轉讓給深圳市康美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美特)和大洋電機(002249,SZ),截至目前尚未完成。

曾擬作價2.14億元轉讓股權資產

據龍洲股份2021年7月1日公告,我國新能源客車行業在“十三五”初期由於國內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支持,新能源客車市場經歷了快速增長階段,宏遠汽車2018年度和2019年度也爲上市公司提升經營業績帶來較大支持。但因新能源客車產業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同時受疫情和東莞當地市場需求低迷影響,2020年度,宏遠汽車也給上市公司整體經營帶來一定的風險。

彼時,龍洲股份表示,基於整體發展戰略考量,經審慎研究並慎重決策,擬將新宇汽車持有的宏遠汽車51%股權作價2.14億元轉讓給康美特和大洋電機,其中康美特受讓39.1%股權,大洋電機受讓11.9%股權。

2020年度(經審計),宏遠汽車實現營業收入5568.34萬元,淨利潤﹣1.25億元,截至年末股東權益合計爲2.2億元;2021年1月~5月(未經審計),宏遠汽車實現營業收入7057.04萬元,淨利潤﹣952.21萬元,截至期末股東權益合計爲2.1億元。

截至2021年7月1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對宏遠汽車提供財務資助餘額爲10.95億元、提供擔保餘額爲2.19億元。

彼時龍洲股份表示,由於宏遠汽車資產、負債總額、產生的營業收入等占上市公司合併報表相應科目較大比重,上述交易將有效優化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但同時對經營業績也將產生一定的影響。

解除股權轉讓協議

既然此前已經公告剝離相關資產,爲什麼如今又想要解除股權轉讓協議呢?

據龍洲股份所述,《股權轉讓協議》簽署後,康美特尚餘首期轉讓款520萬元及股權轉讓的剩餘價款(即1.07億元)未支付給新宇汽車,同時,由於康美特法定代表人曾傳興涉案人身自由受限且短期無法解決影響,康美特無法繼續履行《股權轉讓協議》,康美特於1月7日發來《關於協商解除股權轉讓協議書的函》,請求交易各方協商解除宏遠汽車股權轉讓事宜。

龍洲股份稱,自接到康美特函件後,考慮到股權轉讓協議事實上已無法繼續履行,經交易各方就解除股權轉讓事宜協商,各方已達成具體解除方案,並同意簽署《協議書》。

鑑於因康美特原因,康美特及大洋電機未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股權變更登記條件尚未成就,新宇汽車所持有的宏遠汽車的股權也尚未過戶。爲了更好地合作,康美特及大洋電機不向新宇汽車主張已付1.02億元資金佔用費,且由康美特向新宇汽車支付違約金150萬元。

龍洲股份表示,截至目前,因康美特履行未達股權過戶的前提條件,宏遠汽車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未辦理,宏遠汽車的土地、房產、建築物等資質和主要資產都完整歸屬宏遠汽車,宏遠汽車仍屬於公司實際控制的下屬子公司。

據龍洲股份所述,新宇汽車仍持有宏遠汽車51%股權,後者控股股權仍歸屬新宇汽車,該股權未辦理交割過戶手續。宏遠汽車現董事會7名成員中,有4名爲上市公司委派。宏遠汽車現任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財務經理、辦公室負責人均由上市公司委派的人員擔任。新宇汽車控股宏遠汽車後,上市公司一直將宏遠汽車納入合併報表範圍,未曾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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